河南洛陽市12處礦井將復工復產
洛陽市12處礦井將復工復產。27號下午,洛陽市召開停工停產煤礦會議,要求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guī)生產行為,確保洛陽市停工停產煤礦有關工作科學有序,嚴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
按照豫煤安【2009】1號和豫煤安辦【2009】4號文件要求,洛陽市新安縣江春煤礦等12處礦井復工復產,宜陽縣紅旗煤礦等57處礦井停工停產整改,新安縣鑫泰煤業(yè)有限公司等3處礦井關閉退出。
結合省政府要求,洛陽市制定《洛陽市停工停產煤礦有關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復工復產礦井必須在今年4月底前向縣(市)政府提出復工復產申請,經縣(市)政府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復工復產;停工停產整改礦井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向縣(市)政府書面提出整改隱患工作申請,整改期限不能超過今年11 月底,隱患整改結束后經市檢查驗收組驗收合格后,市政府以正式文件批準其復工復產。
凡復工復產前違法違規(guī)組織生產或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礦井,將依法予以關閉。關于關閉退出礦井,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其相關征兆,關閉礦井必須達到切斷電源、拆除生產設備、填實井筒、遣散人員、恢復地貌、收繳火工用品。
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煤礦企業(yè)要明確責任主體,強化煤礦安全監(jiān)管,健全規(guī)章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狠抓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平穩(wěn)有序。
副市長沈慶懷,市長助理羅慧參加會議。
來源:洛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