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全事前問責”叫好
針對隱患整改拖拉,“三違”屢禁不止等情況,川煤集團達竹公司柏林煤礦今年以來積極推行安全事前問責制,對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嚴肅問責,輕則罰款曝光,重則停職降級,同時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責任。新的“問責制”推行以來,有效地把安全責任提前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部門、每個班組、每個崗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率大大提高,“三違”人員大大減少。
長期以來,在安全生產(chǎn)方面大家已習慣和屈服于事后找問題、追責任,甚至認為“不出事就沒事,出了事才有事”、“沒出事是運氣,出了事是晦氣”。這充分反映出“亡羊補牢”式“事后問責”的詬病和責任心不強的僥幸。綜觀各地發(fā)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大多是因為當?shù)厝狈Α笆虑皢栘煛睓C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重視不夠,疏于管理,履職不稱所致?!笆潞髥栘煛惫倘荒軌蚱鸬骄窘逃饔?,但要真正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關鍵還在于防患于未然,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暗溁汲7e于忽微”,“小”隱患若不及時整改極易升級成“大”隱患、釀成大事故。一切事故事件,都會有個起因、發(fā)生、發(fā)展,到最終爆發(fā)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累積過程,是可發(fā)現(xiàn)、可控制、可預測的過程。這對高危煤炭行業(yè)來說,更應引起高度重視。因此,在安全管理上,不僅要“事后問責”,更要事前防范,對履職不稱、監(jiān)管不嚴、措施不力的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就是要“事前問責”,這種主動的思想、及時的行動、超前的防控無疑會大大減少事故發(fā)生率和可能性,會降低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的損失,會減少安全事故引發(fā)的家庭悲劇。
面對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故,我們深刻反思,痛惜不已,甚至追悔莫及:如果事前多問問自己的責任、多想想職工的安危,多花點時間精力來采取措施……災難發(fā)生的可能性就會減少一分,甚至根本避免——與其如此,我們不如立即行動,把“問責”前移,杜絕事故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