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耙斗機操作規(guī)程
一、耙斗機要固定牢固,各繩輪包括護繩輪齊全,并轉動靈活。按《規(guī)程》規(guī)定安裝照明裝置。
二、耙斗機前方必須設擋桿,以防崩繩傷人。
三、操縱手把、剎車帶要靈活可靠,滾筒、鋼絲繩、銷子要完好齊全,操縱按鈕靈活可靠
四、檢查和維護好耙斗運行范圍內(nèi)的巷道頂、幫,不準空頂作業(yè)。
五、開機前通知工作面人員撤到安全地帶,機器周圍不準站人。
六、耙斗機工作時嚴禁耙斗運行范圍內(nèi)有人工作、行走或停留,不準用手撫摸、碰撞運行的鋼絲繩。
七、工作時兩個手把同時使用,但反方向手把應輕壓,以防鋼絲繩擺動,造成吊頭或飛車。
八、操作時應從機身前開始,清除耙斗運行道,再逐步向前擴大裝載范圍,直至工作面。
九、耙煤過程中,如耙斗阻力過大,不準強行牽引,應適當將耙斗回退,減小阻力后重新牽引耙斗。
十、經(jīng)常注意機器運轉聲音,發(fā)現(xiàn)故障要立即停機處理。處理事故時要切斷電源,在有淋水工作面時要對電器系統(tǒng)采取防水措施。
十一、耙煤過程中,滾筒上留繩不準少于三圈。
十二、為防止放炮崩機,要嚴格按循環(huán)圖表和爆破說明書進行移機和爆破,移機后第一次爆破前要用木頭保護耙斗機,耙斗拉回到機身前并保護好電纜、照明燈等裝置。
十三、耙斗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非耙斗機司機嚴禁開機。
十四、工作完畢要清掃干凈機身上的壓碴,切斷電源,閉鎖開關摘下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