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車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未經考試合格,不得獨立修理作業(yè)。助手和學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導下作業(yè)。
第2條 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
第3條 所有礦車都要編號,并建立檢查、檢修記錄薄,并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4條 檢修、檢查電器及電力托動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yè),并懸掛停電作業(yè)標志牌。
第5條 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定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第6條 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tǒng)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yè)。
第7條 有關車、鉗、鍛、鉚、焊,起重等工作,應有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并分別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第8條 操作電力設備,禁止帶符合送電。
第9條 操作起吊,行走時,一是要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或開關),防止開錯,重物下放運行時前方嚴禁站人。
第10條 在操作運轉設備當中,發(fā)現異聲異狀等不正?,F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處理。
第11條 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穿戴好其它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fā)不得外漏。
二、準備工作
第12條 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并檢查是否齊全,完全可靠。要仔細檢查退輪機、轉載機、整形機等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運轉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
三、檢修作業(yè)
第13條 按規(guī)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志。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列檢過程中,發(fā)現需要修理的礦車,應將其摘除待修。
第14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l、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松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松動。
3、輪軸灣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拖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第15條 地面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第16條 凡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應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全安措施進行施工。
第17條 凡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第18條 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1年內必須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19條 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后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于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20條 在拆、裝礦車碰頭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面禁止站人,以防止彈簧傷人。
第21條 裝卸車輪要使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嚴禁敲打。并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wěn)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第22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輪器。安裝軸承時應預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一15分鐘后再行裝配。
第23條 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wěn)擊軸承。使起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24條 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薄上。
第25條 工作結束后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huán)境衛(wèi)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用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并閑瑣。
四、驗收
第26條 凡修理后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大修后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第27條 必須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臺帳上。
第28條 修理后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