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隊機電副隊長工作標準
采煤隊機電副隊長工作標準
77.1 責任
77.1.1 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隊的機電管理工作。
77.1.2 認真做好分管范圍內(nèi)的其它工作。
77.2 權限
77.2.1 有對隊內(nèi)各項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提出質疑權,并建議進行更正。
77.2.2 有對入井的機電設備進行驗收并決定是否使用的權利。
77.3 崗位要求
77.3.1 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具有機電檢修3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
77.3.2 熟悉采煤設備的各種使用性能。了解機電設備檢修程序。
77.3.3 熟悉采煤機電設備檢修的全部業(yè)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機電事故的能力。
77.4 工作內(nèi)容與要求
77.4.1 參與新投入工作面的交接驗收工作。
77.4.2 做好日常生產(chǎn)設備的動態(tài)管理。
77.4.3 對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負全面責任。
77.4.4 認真搞好全隊機電人員的技術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使機電設備管理科學化、標準化。
77.4.5 負責提供配件和設備的檢修及更換計劃。
77.4.6 對機電設備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使機電設備運轉保持良好狀態(tài)。
77.4.7 發(fā)生機電事故時,必須親臨現(xiàn)場,制定處理方案,參加搶修工作,并參加事故的調(diào)查和處理工作。
77.4.8 每日審查各工種維修人員填寫的檢修記錄。
77.4.9 建立健全有關機電管理的基礎工作制度。
77.4.10 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時傳達會議精神。
77.4.11 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及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