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勇:新時代的雷鋒精神
金威煤電 張獻勇
又逢三月,全國各地再一次掀起了學習雷鋒同志的高潮,這幾乎已經(jīng)成為一種既定的儀式。然而不幸的是,這對大部分人來說,它僅僅是一種走過場的活動,3月5日,毛主席“向雷鋒同志學習”題詞發(fā)表50周年,也只是一個為了紀念的日子,當“雷鋒叔叔沒戶口,三月里來四月里走”不知從何時傳起時,傷透了多少老一輩人的心啊!
什么時候我們嘴巴上整天掛的“學雷鋒”開始慢慢淡化了?是新時代人們價值觀有了改變?是市場經(jīng)濟唯利益是圖的偏見?還是眾多的明星遮住了我們的雙眼?“雷鋒”在哪里?“雷鋒精神”又如何與時代結(jié)合?
當年的雷鋒只是一名普通戰(zhàn)士,為什么直到今天我們還會記得他、懷念他?就在于雷鋒身上具備一種平凡而又偉大的時代精神。他雖然只有22歲的生命,但他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奉獻精神”、“釘子精神”、“艱苦奮斗精神”、“螺絲釘精神”、“傻子精神”,在我們今天仍有著積極的影響和意義。
在時下,人們都對一些人物稱呼前面加上特別的詞——“最美”、“X哥”,如“最美教師”張麗莉,“最美鄉(xiāng)村女醫(yī)生”鐘晶,“最美警察”李博亞,“托舉哥”周沖……這些都是雷鋒,一個個鮮活的人物,一件件感人的事跡,無不閃耀著雷鋒精神的實質(zhì),“雷鋒”就在我們的身邊!熱心公益、樂于助人、扶貧濟困、見義勇為是雷鋒奉獻精神的體現(xiàn);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立足本職,盡職盡責,刻苦學習專業(yè)技能是雷鋒釘子精神的體現(xiàn);生產(chǎn)中努力采取各種方式方法節(jié)約材料、降耗增效是雷鋒艱苦奮斗精神的體現(xiàn)。誰說雷鋒精神不適合時代的要求了,單位評先進沒有自己,面對名利,與其怨天尤人,不如想想雷鋒是怎么做的,自己對比先進是否有差距;面對持刀搶劫或是遭受危難,我們是多么渴望雷鋒出現(xiàn);將遺失的巨款歸還失主那不就是雷鋒嗎?
有代表曾在全國兩會上提議將雷鋒精神定為文化遺產(chǎn),代表了部分有識之士對雷鋒精神在現(xiàn)代社會尷尬處境的憂慮,而無論結(jié)果如何,我們都不能否認:雷鋒精神,就是以雷鋒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鋒的精神為基本內(nèi)涵的、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fā)展著的文化精神,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精神的一部分,永遠沒有過時,只需要我們傳承,需要我們不斷豐富和發(fā)展。六七十年代,“雷鋒精神”是愛憎分明、堅定立場;八九十年代里,“雷鋒精神”是爭做好人、多做好事; 二十一世紀,“雷鋒精神”應該是成為社會好公民、人民好公仆、企業(yè)好員工、家庭好兒女的感召。
所以,時代的變遷,學習雷鋒也要與時俱進,不要習慣性的拿雷鋒“做好事”的標準來衡量,我們要學習的是雷鋒為人處事的方法。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社會上多幾個雷鋒這樣的人,而是讓每個公民以實際行動,去證明社會主義文明發(fā)展的核心價值觀,都喚醒奉獻企業(yè)、服務社會、造福百姓的良知,都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團結(jié)、協(xié)作、求實、務實、救孤、濟貧……見義勇為是雷鋒,扶危救困是雷鋒,拾金不昧是雷鋒,助人為樂是雷鋒,謙恭禮讓也是雷鋒;普通民眾能做雷鋒,富商高管也能做雷鋒,政府公職人員更要做雷鋒。雷鋒不是那個22歲的戰(zhàn)士,雷鋒要成為一個符號,雷鋒應該是中國特色文化和精神的一部分,這樣,社會才是和諧的,新時期的中國,才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