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公司“10.26”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簡要經過
2010年10月2日新景公司蘆北進風井由于罐籠改造需要將入風量下調,系統(tǒng)調改方案得到集團公司批復后,封閉了15#煤二北石門采區(qū)。18日,礦副總經理許某因掘進三隊的銜接問題,與總經理助理兼通風部部長張某商議準備啟封二北石門采區(qū)。25日通風二隊隊長張某打電話告王某盡快報批排放瓦斯專項措施,并通知通風二隊書記高某,讓他在下午通風部碰頭會聯(lián)系啟封閉墻排瓦斯事宜,但高某沒有聯(lián)系。
26日6時20分,高某參加礦銜接碰頭會,許某就二北石門遲遲未排放瓦斯一事批評高某和掘進三隊書記李某。會后高某對李某說準備當天排瓦斯,隨后高某參加了通風部早碰頭會,也沒有通報二北石門排放瓦斯事宜。7時許,王某拿《二北石門采區(qū)排瓦斯安全技術措施》找到總工程師馮某審批簽字后返回隊部。
7時10分,張某在隊部辦公室安排副隊長孔某帶領張某、呂某等四人去二北石門啟封閉墻,排放瓦斯,僅強調了先拆回風1#閉墻、后拆進風2#閉墻的措施要求。隨后,孔某等人乘坐人車入井。約9時20分,孔某到二北石門火藥庫向通風部調度報到,并且詢問哪個部長跟班排瓦斯。調度員郝某說沒有收到排瓦斯專項措施,不能排瓦斯,孔某沒有理會。郝某隨即向通風部當日值班長付某匯報,說二北石門在措施未下發(fā)的情況下違章排放瓦斯,付某沒有作任何安排。期間通風部主任工程師張某在審批其它措施過程中得知當班沒有貫徹排放措施,也通知調度停止排放工作,但沒有落實是否停了下來。
之后孔某安排密閉工呂某到二采區(qū)下料聯(lián)絡巷拆除進風2#閉墻,并負責警戒,他帶領工人張某在拆除回風聯(lián)絡巷風卡后去拆除回風側1#閉墻。呂某把進風側2#閉墻拆開后便上了井,由于進風側閉墻先于回風側拆開,當孔某和張某拆開1#閉墻時,被封閉區(qū)涌出的高濃度瓦斯窒息,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跟班隊干現場把關不嚴,沒有切實按照措施規(guī)定的先拆除回風閉墻,再拆除進風閉墻的施工順序執(zhí)行,導致回風閉墻在拆墻過程中密閉區(qū)內積聚的高濃度瓦斯大量涌出,使操作人員窒息當場死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業(y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勞動紀律渙散,盲目趕時間、搶任務,違規(guī)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排放瓦斯準備工作嚴重不足,沒有提前協(xié)調安排,隊組沒有組織作業(yè)人員貫徹學習排瓦斯專項措施,沒有按規(guī)定派通風部領導現場指揮,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二北石門回風巷局部巷道高度不夠、有積水、行人不暢通,回風側閉墻設置位置不合理等隱患沒有得到及時排查和整改,是造成事故又一重要原因。
4、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嚴格執(zhí)行集團公司下發(fā)的盲巷管理有關規(guī)定。
2、減少盲巷留設,盲巷必須按規(guī)定標準進行封閉。
3、嚴格排放瓦斯措施的審批制度、分級排放瓦斯制度、聯(lián)系程序、井下排放瓦斯現場負責制度。
4、排放瓦斯現場要有領導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作業(yè),嚴禁隊組強行冒險作業(yè)。加強職工業(yè)務及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做好自身保安和互保聯(lián)保工作。
四、事故點評
這起瓦斯窒息事故主要暴露出管理層領導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把措施審批當成走過場形式。工作作風渙散,現場管理混亂有章不遵,沒有嚴格執(zhí)行分級排放的規(guī)定,對重點工作、重點工程不夠重視,排放瓦斯地點沒有負責人現場把關。員工業(yè)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自保、互保意識不夠。對重點瓦斯排放地點的通風系統(tǒng)沒有進行認真研究分析,盲目趕時間、搶任務,冒險作業(yè),致使上風側閉墻先打開,導致回風扒開閉墻時回風閉墻內積聚的高濃度瓦斯大量涌出,使二人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