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管理標準
QG/XQ0222-2009
一、制定依據(jù)
本標準依據(jù)以下規(guī)范的相關條款制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爆破安全規(guī)程》等。
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礦井爆破管理的相關標準,適用于礦井爆破的基礎管理、過程管理和其他管理的實施與考核。
三、標準內容
(一)爆破工入井前準備
1.領取雷管箱必須檢查箱體、箱鎖及鎖鼻完好情況。箱內不準有雜物。
2.領取發(fā)爆器時詳細檢查外殼、接線柱、固定螺絲、氖燈等是否完好,技術參數(shù)必須符合規(guī)定。發(fā)爆器鑰匙必須隨身攜帶。
3.檢查爆破母線,爆破母線采用銅芯絕緣線,母線長度應大于警戒距離,母線的接頭數(shù)不得超過兩個,嚴禁明接頭。
4.領取瓦斯檢查儀,并檢查完好情況,具體包括:檢查藥品性能、氣路系統(tǒng)、光路系統(tǒng)等。
5.檢查爆破用具是否齊全,爆破用具包括:雷管箱、光學瓦檢儀、發(fā)爆器、發(fā)爆器鑰匙、爆破母線、爆破工作業(yè)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爆破材料消耗單、警戒牌和警戒繩、爆破三人交換牌(爆破警戒牌)、竹木簽、口哨、水炮泥、防水套、絕緣膠布、筆、一炮三檢記錄本、導通儀、連接線。
(二)炸藥、電雷管的領取、運送、貯存、退庫
1.領取炸藥、電雷管時檢查其質量、數(shù)量、品種、段別、編號是否符合要求;不同廠家生產的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及炸藥,不得摻混使用;電雷管腳線末端必須扭結短路;將炸藥、電雷管分別裝入專用箱并加鎖,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發(fā)爆器、瓦檢儀、導通儀金屬等物品裝入炸藥、雷管箱內。
2.爆破工接到使用單位的爆破材料領退單后,審查單據(jù)填寫是否合格,(具體要求)若不合格退回,由施工單位重新填寫,由此造成的影響由施工單位承擔,每次對負責人處罰100元。審查合格后由爆破工填寫實領炸藥、雷管數(shù)量,并簽上本人姓名和具體時間。爆破工攜帶爆破資格證和經(jīng)跟班隊長(或跟班隊長授權的班組長)簽章后的領退單,與領藥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爆炸材料。領藥工是使用單位跟班隊長(或班長)指定的專人。
3.爆炸材料庫庫管員接到領退單后,首先審核爆破工簽字、爆破工本人以及爆破資格證,然后按單據(jù)上填寫的實領品種數(shù)量發(fā)放雷管、炸藥。爆破工領到雷管時,首先核對各段雷管數(shù)量、檢查雷管外觀是否有破損、雷管上的打號是否為本人的編號等,確認無誤后裝入自己攜帶的雷管箱內并上鎖。再和領藥工檢查核對炸藥質量和數(shù)量(領藥工協(xié)助爆破工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裝入由領藥工保管的炸藥箱內,并由爆破工上鎖。雷管箱和炸藥箱鑰匙均由爆破工保管。最后由爆破工親自拿有區(qū)隊蓋章的領退單在庫管員的臺賬上簽名登記,確認所領爆炸材料無誤。此時,一次爆炸材料領取程序結束。
4.爆炸材料領好后,雷管箱和炸藥箱應該都是鎖好的,并且鑰匙和領退單均由爆破工保管。雷管箱由爆破工親自背到使用地點,炸藥箱在爆破工的監(jiān)護下由領藥工背到使用地點。到達使用地點并確認箱子和鎖的狀況均完好后,由爆破工看護爆炸材料箱(領藥工協(xié)助看護),爆破工在征得跟班隊長或班長的同意后可以裝配起爆藥卷。
5.運送炸藥、電雷管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運送;單人背藥量不得超過25kg。背藥人員應作風正派、誠實可靠、體格健康,并在井下爆炸材料庫備案,背藥人員每次都在爆炸材料領退單上簽字。每旬由安檢科牽頭,保衛(wèi)科、供應科、通風隊參與對背藥人員簽字情況抽查一次。
(2)運送電雷管的爆破工和運藥人員不得并排同行,且爆破工必須在后面15m左右。
(3)運送途中,應輕拿輕放,不準沖撞和敲打。
(4)運送途中,嚴禁奔跑或逗留;中途行走和休息,都要注意避開行人、帶電體和導電體,運送時間根據(jù)距離由施工單位跟班隊干確定,一般不得超過50min。
(5)嚴禁用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礦車等運送爆破材料。
6.貯存炸藥、電雷管的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器設備、無淋水、爆破地點附近或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炸藥若需臨時存放,而爆破工因工作不在火藥存放地時,責任區(qū)隊應派專人看護。
7.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須在施工隊負責人(或授權的班組長)監(jiān)督下,將剩余的所有爆炸材料收拾干凈,進行清點,確認無誤后分別存入炸藥箱、雷管箱并上鎖。如本班需再次爆破作業(yè),則重復上述相關工序;如確認本班不再爆破作業(yè),則以上工作完畢后半小時內,當班跟班隊長(或跟班隊長授權的班組長)必須在爆炸材料領退單上按實耗數(shù)量當場簽上本人姓名和具體時間。
8.需退回的爆炸材料都必須在爆破工的監(jiān)護下分別放入炸藥箱、雷管箱并都上鎖,鑰匙和領退單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破工攜帶雷管箱監(jiān)護領藥工運送炸藥箱到爆炸材料庫辦理退庫手續(xù)。
9.辦理退庫手續(xù)時,爆破工首先向庫管員出具領退單,庫管員核對領退單上的實領數(shù)量、實耗數(shù)量、跟班隊長或班長簽名、簽字時間,核對簽名與本人照片等項目,全部無誤后,在領藥工的監(jiān)護下吩咐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和雷管箱,進行清點并收回剩余的爆炸材料。上述手續(xù)正確完成后,由爆破工監(jiān)護,庫管員分別在領退單和“一炮三檢”本上簽上本人姓名和具體時間,簽字后的領退單和“一炮三檢”本分別由庫管員和爆破工保存。此時退庫手續(xù)完成。
(三)裝藥前準備工作
1.施工單位現(xiàn)場第一責任人及爆破工必須做好第一次安全檢查。
(1)檢查上一班是否留有拒爆(殘爆)。
(2)檢查工作面地質條件、支護形式、巷道斷面是否與措施相符。如有改變或拉底、維修,施工車場、硐室等,必須有補充措施。
(3)檢查施工牌板內容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時必須改正。
(4)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是否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5)檢查采面上、下出口是否暢通。
(6)檢查風筒末端到工作面距離是否符合措施規(guī)定,是否有脫節(jié)、對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現(xiàn)象,工作面風量是否充足。
(7)檢查工作面頂板、支架完好情況,以及傘檐是否超過規(guī)定。
(8)檢查空頂距是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9)檢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嚴禁用塑料管或金屬管作炮棍。
(10)炮掘巷道貫通相距20m時,詢問待貫通巷道是否停止掘進。
(11)詢問本茬炮應裝藥的炮眼數(shù)目,并核對是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2.爆破工裝配起爆藥卷規(guī)定
(1)裝配起爆藥卷只能由爆破工親自操作,其它人員不準代替或幫助。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器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或警戒線之外的炸藥、雷管箱處進行。
(3)裝配起爆藥卷期間,周圍不準有閑雜人員。
(4)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
(5)爆破工打開炸藥箱取出適量炸藥。裝配起爆藥卷數(shù)量以當時該茬炮的數(shù)量為限。
(6)用竹、木簽逐個在藥卷平頭端中心扎孔,孔眼略大于電雷管直徑及長度,不準用電雷管代替竹、木簽扎孔。
(7)爆破工打開雷管箱取出成束的電雷管。
(8)將電雷管順好,掛在非導電體上,一只手握著成束的管體和腳線末端,另一只手將單個電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緊電雷管前瑞腳線均勻用力抽出。并將抽出的單個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抽單個電雷管時,不準硬拉、硬拽。
(9)將電雷管全部插入藥卷平頭端孔內,腳線在插入端繞扣緊鎖,剩余腳線纏在藥卷另一端,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
(10)裝配起爆藥卷時,嚴禁插入電雷管后不繞扣緊鎖、嚴禁將電雷管插入藥卷聚能穴端、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中部、嚴禁將電雷管直接綁在藥卷上。
(11)一個起爆藥卷只能插入一個電雷管。
(12)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沖擊,防止折斷電雷管腳線或損壞腳線絕緣層。
(13)起爆藥卷裝配完后,應清點數(shù)目并妥善保存。
(14)起爆藥卷必須單獨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藥或電雷管混放。
(15)起爆藥卷裝配完后,將剩余的炸藥、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短路)及時放回各自專用箱內并加鎖。
3.準備工具、材料
(1)由施工單位第—負責人指定人員制作炮泥。炮泥用料必須符合規(guī)定,松軟合適,不得摻入煤巖粉。
(2)班組長在和爆破工一起清點完爆破孔后,班組長下達裝藥命令。
(3)班組長將炮棍、炮泥、水炮泥移到工作面。
(4)爆破工將所需的起爆藥卷和炸藥連同專用箱一起搬運到工作面,但每次只準從箱內取出1包起爆藥卷和1包炸藥。
4.施工單位現(xiàn)場第一責任人及爆破工做好第二次安全檢查
(1)復查第一次安全檢查中安全隱患處理情況。
(2)檢查瓦斯探頭、設備、工具、管線是否掩護好或按規(guī)定距離撤出工作面。
(3)檢查炮泥、水炮泥數(shù)量、質量。
(4)爆破工用炮棍逐個檢查各炮眼的角度、深度、數(shù)量、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淺孔爆破,必須制定有專門安全措施,否則,不得裝藥放炮。
(6)清除炮眼內的煤、巖粉和水。
(7)檢查班組長、安全員是否按“爆破三人負責制”規(guī)定到工作面,并要求出示各自的交換牌。
(8)檢查裝藥地點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并按?guī)定填寫“—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取M咚節(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5.爆破工敷設爆破母線
(1)從工作面向后敷設爆破母線。
(2)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或相互交叉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爆破母線不得隨意敷設在巷道上,不得敷設在水中、淤煤或淤泥中,更不得受到任何外物擠壓或高溫烘烤。
(3)爆破母線接頭和破損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嚴禁明接頭,兩根母線的接頭必須錯開一定的距離。
(4)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準使用固定母線。
(5)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wǎng)、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線兩端都必須扭結短路并懸空。
(7)爆破母線應采用標稱截面1~2.5mm2單股銅芯絕緣線,嚴禁使用鋁線和裸線。
(8)嚴禁用兩根材質規(guī)格不同的導線做爆破用線。
(9)母線開井后要進行干燥,在井下要放在干燥安全的地點,并定期做電阻測定和絕緣性能測定。
(四)裝藥與封泥規(guī)定
1.裝藥規(guī)定
(1)每次裝藥前,施工單位必須將迎頭的水排凈,且必須停掉工作面20m范圍內電器電源,以防止雜散電流引爆雷管(對迎頭涌水較大的工作面,可以制定不停排水電源的專項安全措施)。
(2)施工單位可派1~3名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人員作為裝藥助手協(xié)助爆破工裝藥,裝藥助手具體負責觀察、傳遞炸藥和裝填炮泥、扶梯子等工作。同時班組長、安全員必須在現(xiàn)場嚴格執(zhí)行“爆破三人負責制”。班組長起監(jiān)護作用,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指導裝藥(責任歸爆破工)。
(3)采用毫秒爆破時,巖石巷道宜采用反向起爆,煤及半煤巖巷宜采用正向起爆,當采掘工作面瓦斯?jié)舛?ge;0.5%時,嚴禁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特殊情況下,不能全斷面一次爆破的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爆破工必須依照爆破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yè)。
(5)裝藥前,起爆藥卷中的電雷管腳線必須保證扭結短路。
(6)裝藥順序:先上部眼、后中部眼、再下部眼,依次進行。
(7)裝藥時,必須將每眼應裝的全部用量的藥卷及起爆藥卷依次緊挨裝入眼口,然后輕輕送入眼底。
(8)裝填藥卷時,不準用力沖撞或搗實。
(9)一個炮眼只準裝入一個起爆藥卷,嚴禁使用雙起爆藥卷。
(10)嚴禁使用墊藥或蓋藥。
(11)工作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由面時,最小抵抗線:煤層中不得小于0.5m;巖層中不得小于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不得小于0.3m。
(12)仰角大的炮眼裝藥時,將全部藥卷一次送入眼口后,再裝入一卷炮泥,隨藥一起送到眼底,用炮棍輕搗幾下,使炮泥卡住藥卷。
2.封泥規(guī)定
(1)藥卷裝入后,要先裝一至二卷炮泥,再裝水炮泥。
(2)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須用炮泥封填,前兩卷炮泥要慢用力,輕搗動,以后的炮泥必須依次用力搗實。
(3)搗炮泥時,需要用手拉住電雷管腳線,要拉直,但也不要過緊,并使腳線緊貼炮眼側壁。
(4)炮眼封泥長度及水炮泥用量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淺孔爆破,炮泥必須封滿;
②炮眼深度為0.6m~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m;
⑥爆破大巖塊時,必須有專項安全措施,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m。
(5)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6)封泥后,必須將電雷管腳線盤好在眼口,并保持腳線末端扭結短路目懸空,避免與導電體相接觸。
(7)一茬炮全部裝完藥后,爆破工必須先將剩余炸藥放回專用箱內,然后清點、核對一次雷管、炸藥消耗量。
(五)聯(lián)接爆破網(wǎng)路規(guī)定
1.爆破母線和連接線的聯(lián)接工作,只能由爆破工一人獨立完成。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聯(lián)接可以由班組長或班組長指定專人協(xié)助連接,但安全責任歸爆破工。
2.一般采用串聯(lián)方法聯(lián)接。特殊情況下制定專項措施可采用串并聯(lián)等法。
3.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空,不得虛接。不得與軌道、金屬網(wǎng)、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4.聯(lián)接爆破網(wǎng)路時,電雷管腳線的接頭方式應采用并頭繞鼻連接。
5.接頭有銹或污物必須清除掉。
6.眼深大于電雷管腳線長度需延長腳線時,接頭要錯開,并用絕緣膠布包好。延長腳線應采用標稱截面積0.2~0.4mm2的多股銅芯絕緣線。
7.爆破網(wǎng)路聯(lián)接到最后,剩余的兩根電雷管腳線必須也聯(lián)接在一起,使之形成閉合回路。
8.所有腳線連好后,爆破工和班組長應分別確認已連線的雷管數(shù)量,只有兩人清點出的已連雷管數(shù)量相等且剩余引藥數(shù)量相符時,才能進行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工作。
9.爆破工和施工單位第一責任人最后共同再仔細檢查一遍爆破網(wǎng)路,以防漏聯(lián)、錯聯(lián)、短路、接地等。
10.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并按?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放炮員要停止爆破作業(yè);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單位要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切斷電源,立即匯報調度室,同時按礦規(guī)定進行處理。
11.吹一長聲口哨,撤出班組長、瓦檢工及其他裝藥人員。
12.將炸藥箱、雷管箱移到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地點。
(六)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執(zhí)行標準
1.準備工作
(1)人員配備:放炮員由通風隊指派,定人定施工單位定工作面。班組長由施工單位安排 ,必須保證每個工作面每班都有一名班組長。瓦檢員由施工單位指派,必須保證每個工作面爆破作業(yè)班都有一名瓦檢員。
(2)瓦檢員配備:各施工單位所指派瓦檢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各施工單位要提前安排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具體培訓取證工作由人勞科負責安排,不得因此影響正常的爆破施工作業(yè)。
(3)儀器配備:各施工單位的瓦檢員在入井前到通風隊安全儀器發(fā)放室領取光學瓦斯檢定器,通風隊負責配備足額數(shù)量的光學瓦斯檢定器并做好管理工作,保證儀器完好能正常使用。
2.一炮三檢制度
施工單位瓦檢員負責在裝藥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對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M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填寫在放炮員攜帶的“一炮三檢”記錄本上。檢測時放炮員和班組長必須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執(zhí)行,當裝藥前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不準裝藥;爆破前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不準爆破;爆破后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必須及時向通風調度和礦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通知礦總工程師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允許進行任何工作。
3.三人連鎖放炮標準
放炮員裝好藥,檢查線路無誤后,將自己攜帶的“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班組長接到警戒牌后,檢查頂板、支架、設備等情況,無問題后,安排專人警戒,然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接到“放炮命令牌”后,檢查工作面瓦斯、煤塵、通風等情況,無異常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接到放炮牌,做好起爆準備工作后,要求班組長、瓦檢員在“一炮三檢”本上簽字,由班組長下達起爆命令后,放炮員發(fā)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秒,方可通電起爆。放炮結束后三牌各歸原主。
4.爆破警戒標準
(1)由施工單位班組長負責指派專人,按作業(yè)規(guī)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的規(guī)定,在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道上,以及相距20m以內的貫通或鄰近巷道內設置警戒,由跟班隊長、爆破工、安檢員監(jiān)督,必須嚴格堅持“去二回一”制度,爆破工不準擔任警戒任務。
(2)最短警戒距離
回采工作面:
上撤50m,下撤50m。
掘進工作面:
煤巷:直巷120m;拐彎巷道100m,并且拐彎后不少于5米。
巖巷:直巷150m;拐彎巷道120m,并且拐彎后不少于5米。
半煤巖巷爆破撤人距離按巖巷執(zhí)行。
(3)各警戒地點必須拉警戒繩,掛警戒牌,做到人、繩、牌“三統(tǒng)一”。
(4)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到警戒線之外。
(5)放炮15min且炮煙吹過警戒線后,由班組長、爆破工、瓦檢員三人首先進入爆破地點驗炮。驗炮后,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派人通知撤除警戒,其他人員無權下達撤除警戒命令,站崗警戒人員接不到撤除警戒命令不準擅自撤崗。
(七)通電起爆規(guī)定
1.爆破網(wǎng)路與爆破母線聯(lián)接后,爆破工負責檢查所有連好的腳線接頭、母線與腳線的接頭以及所有露出芯線的腳線和母線都不允許沒入水中、淤煤、淤泥中,所有炮眼口都不能沒入水中,腳線不能有水浸泡、淤煤、淤泥掩埋等,爆破工必須最后撤出工作面。
2.爆破工最后撤到警戒線外起爆地點,并監(jiān)督警戒員拉好警戒繩,掛好警戒牌。
3.爆破工用歐姆表對爆破網(wǎng)絡做全電阻檢查。
4.詢問班組長各處警戒是否設好、清點人數(shù)情況、聯(lián)絡員是否返回,并要求聯(lián)絡員和施工單位第一責任人(或授權的班組長)簽字。
5.詢問班組長是否可以起爆,由班組長下達起爆命令。
6.吹兩長聲口哨。
7.爆破工把扭結的母線末端分開,接到發(fā)爆器接線柱上并擰緊。
8.將發(fā)爆器鑰匙插入毫秒開關,并扭到充電位置,開始充電。再吹三長聲口哨。
9、至少再等5s且待發(fā)爆器氖燈發(fā)亮,閃光穩(wěn)定后,回頭望一下工作面,無異常情況方可通電起爆。
10.通電起爆后,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
11.將兩根爆破母線從發(fā)爆器接線柱上摘下,扭結短路。
12.爆破工按規(guī)定在記錄本上填寫起爆時間(24h制,具體到min)。
(八)驗炮規(guī)定
1.待工作面炮煙吹過警戒線且炮響15min之后,班組長、爆破工、瓦檢員三人首先進入工作面,檢查工作面通風、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隋況,必須立即處理。
2.檢查爆破地點20m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龋匆?guī)定填寫“一炮三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和瓦斯?jié)舛?。如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停止驗炮工作,組織處理;如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按“三人連鎖放炮制”換回各自的交換牌,班組長必須在爆破工的“一炮三檢”記錄上簽字。
4.撤除警戒工作必須由布置警戒的班組長親自指派聯(lián)絡員撤除警戒。
5.若當班爆破任務沒有結束,仍需爆破時,爆破工應從“裝配引藥”工序開始,重新進行下一循環(huán)爆破工作。
6.特殊情況下,當班裝藥炮眼未放完者,爆破工必須經(jīng)過通風隊值班隊干同意后,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并履行交接班簽字手續(xù)。
(九)處理拒爆規(guī)定
1.若通電后沒有起爆,必須先拔出發(fā)爆器鑰匙,并隨身攜帶。摘掉爆破母線,并扭結短路。瞬發(fā)電雷管至少等5min,延期電雷管至少等15min,方可由爆破工一人沿線路查找拒爆原因。
2.首先檢查爆破母線及網(wǎng)路,若為斷路、短路、虛接等原因,處理后重新按上述程序起爆。
3.若仍不起爆,證明非線路原因,但又不能確定拒爆炮眼位置,則采取先兩兩并聯(lián)再串聯(lián)的方法重新聯(lián)接后,再次起爆;再次起爆后仔細找出所有拒爆炮眼的準確位置。
4.對于放炮后,現(xiàn)場的主要可疑情況要引起高度重視,如:炮后工作面沒有達到預想效果(特別是欠挖的原因)、現(xiàn)場遺留有完好的炮眼內的腳線、拉底時炮后底板形成臺階過大等。
5.處理拒爆、殘爆工作必須在施工區(qū)隊班組長親自指導下,相應的打眼工、裝藥工、放炮員都到場時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進行。
6.由班組長和打眼工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其平行的新炮眼,眼深略大于拒爆炮眼.打眼時應在拒爆炮眼外口插入炮棍做為導向標志。
7.按有關工序重新裝藥起爆。
8.嚴禁手拉、鎬刨;嚴禁用壓風吹、水管沖拒爆(殘爆)炮眼: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繼續(xù)加深炮眼殘底(無論眼內有無殘藥)。
9.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10.在拒爆處理完畢之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1.當班的拒爆(殘爆)必須由現(xiàn)場第一負責人及爆破工負責當班處理完畢,嚴禁將隱患交下一班。
(十)其它規(guī)定
1.對發(fā)爆器的領用要求
(1)發(fā)爆器在處理拒爆(殘爆)時應挎在爆破工身上,并取下鑰匙。特殊情況下可掛在附近支架上.但必需隨身攜帶鑰匙。
(2)領退藥管、裝配引藥、裝藥、連線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發(fā)爆器必須放在爆破工附近或掛在支架上。不準接近炸藥、電雷管。
(3)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4)嚴禁在井下用發(fā)爆器打火的方法實驗爆破母線或爆破網(wǎng)路是否導通。
(5)發(fā)爆器出現(xiàn)故障,必須送交專職維修工修理,無論井上、井下,嚴禁私自拆卸或拍打。
2.爆破處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等物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使用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2)每次爆破只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克。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眼內堵塞部位上、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指派專人按措施規(guī)定在溜煤眼上下各通道上設置警戒,并設專職聯(lián)絡員。
(5)爆破時,必須打開溜煤嘴。
(6)如果溜煤眼下方停放有礦車時,嚴禁站在礦車內觀察溜煤眼內堵塞情況。
3.爆炸材料庫附近30m范圍內,嚴禁爆破作業(yè)。
4.炸藥、雷管箱必須使用非金屬材料制作,而且耐壓、抗沖擊、防震、防靜電。
四、信息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信息
(二)本標準輸出信息
爆破過程中的各項技術參數(shù)。
五、檢查與考核
1.供應科庫管員在雷管打號后,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每天有一名通風隊隊干和有檢查資格的安檢員到爆炸材料庫對雷管測試和爆炸材料發(fā)放情況進行檢查。安檢科牽頭,生產科、供應科、通風隊參與,每旬對爆炸材料庫檢測過的電雷管進行隨機抽查測試,每次抽查1-2名爆破工庫存的電雷管,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電雷管必須及時撿出,并對責任人處罰300元/發(fā)。測試的場所、儀器的配備及儀器日常維護保管由爆炸材料庫庫管員負責。爆破工或抽查人員測試完畢后,及時填寫測試臺賬,將測試結果和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向礦調度室反饋,由調度室向有關礦領導匯報。
2.通風隊建立臺賬,詳細記錄井下爆破作業(yè)存在的問題。每月及時上報供應科,由供應科向有關領導匯報。
3.爆破工有責任對工作面炮眼進行檢查,施工單位現(xiàn)場第一負責人必須對爆破工的驗孔、裝藥、聯(lián)線、爆破、處理拒爆(殘爆)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并且在執(zhí)行好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后在爆破工“一炮三檢”本上簽字認可。施工單位拒不執(zhí)行,爆破工可以拒絕爆破。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對責任人處罰100元/次。
4.爆破全過程由現(xiàn)場第一負責人與爆破工共同負責;每次爆破后施工地點的第一負責人必須與爆破工共同在現(xiàn)場認真檢查爆破情況,發(fā)現(xiàn)拒爆(殘爆)必須立即處理,在拒爆(殘爆)沒有得到徹底處理完之前不得進行與處理拒爆(殘爆)無關的任何工作。確認無拒爆(殘爆)后,當班現(xiàn)場第一負責人(或授權的班組長)簽字后爆破工方可離開。施工單位不配合進行驗炮,一經(jīng)爆破工舉報,由調度室組織施工單位、通風隊、安檢科進行追查,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0元。
5.各區(qū)隊必須合理調整生產工序,合理組織施工循環(huán),爆破工作原則上在當班的以下時間完成:
早班15:00前、中班23:00前、零點班7:00前,以便留出充足的時間出碴及爆破工與班組長一起共同檢查爆破情況。原則上當班裝好藥的炮眼不允許交下班,不允許當班放炮后不進行臨時支護交下班;特殊情況下,裝好藥的炮眼交下班,必須征得調度室、安檢科、通風隊同意,現(xiàn)場由兩班班長(或跟班隊長)、安檢員、爆破工同時在現(xiàn)場進行交接,調度室負責做好記錄。否則,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對施工區(qū)隊處罰300元,對爆破工的加班進行20元/h的補償,月底調度室出據(jù)報勞資科直接撥付通風隊。
6.如施工區(qū)隊當班沒有進行爆破,在出碴過程中發(fā)現(xiàn)拒爆(殘爆),施工區(qū)隊必須設置好警戒,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通風隊,由通風隊就近調配爆破工,任何一個爆破工都有責任無條件按安全技術措施處理拒爆(殘爆);爆破工沒有到達地點處理拒爆(殘爆)之前施工區(qū)隊必須停止一切作業(yè),并作好配合爆破工處理拒爆(殘爆)的各項準備,爆破工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趕到,和區(qū)隊班組長共同對拒爆(殘爆)進行認真處理。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入處罰300元。
7.施工區(qū)隊的當班責任人現(xiàn)場交接班時,必須把有無拒爆(殘爆)作為交接班的一項重要內容。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處罰200元。
8.施工區(qū)隊爆破時實際裝藥量與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裝藥量不符時,裝藥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藥量的20%,當裝藥量超過20%時,首先分析裝藥量超規(guī)定的原因,因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引起的,施工區(qū)隊兩天內制定補充措施,通風隊按補充措施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的,一次對責任人處罰300元。通風隊每月對每一個施工區(qū)隊的爆破計劃執(zhí)行情況進行統(tǒng)計向生產科提供,作為“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考核內容。
9.特殊爆破地點、零星工程當班爆破,施工單位必須當班把矸(煤)出凈,以便及時驗炮和處理拒爆(殘爆)。施工區(qū)隊爆破應以當班能夠出完矸(煤)為限,爆破工負責匯報,安檢科負責監(jiān)督。巖巷掘進巷道扒矸機以后及煤巷掘進巷道滯后30m以外的零星工程(如挑頂、拉底、鉆窩、泵窩),必須制定措施。零星工程需爆破時,必須在措施中編制爆破圖表,并明確炮眼數(shù)量及每眼裝藥量。零星工程爆破裝藥和連線只準爆破工一人操作,裝藥和連線的檢查由爆破工和現(xiàn)場負責人共同進行。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對責任人處罰300元。
10.凡是動用風鎬的施工場所(施工小井、水溝、鉆窩、泵窩等),放炮后首先檢查附近有無殘眼、殘藥、殘管,確認無誤后方可動用風鎬。
11.由于拒爆(殘爆)影響生產90min以上,由施工單位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組織追查,一次對責任人處罰300元。
12.對崩掉的直徑大于500mm的大塊矸石及工作面凸出的可疑地點是驗炮的重點。,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當班處理,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300元。
13.在施工現(xiàn)場,一旦發(fā)現(xiàn)施工單位辱罵、毆打爆破工,一經(jīng)查實對跟班隊長(或班組長)處罰500元,并交安檢科處理。爆破工必須嚴格按技術措施或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裝藥、放炮,嚴禁刁難、違章操作等影響正常安全生產的現(xiàn)象發(fā)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嚴重“三違”處理。
14.安檢員必須對所負責區(qū)域的爆破工作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檢查,若發(fā)現(xiàn)安檢員對所負責區(qū)域的爆破工作不管不問,每次對安檢員處罰200元,并追究事故后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