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攀枝花煤礦)
1、工作前檢查乙炔管。氧氣管和焊具必須符合規(guī)定,
乙炔壓力表、氧氣表應定期校驗。
2、安裝氧氣表之前應先進行短時間的吹除防止瓶嘴堵
塞,無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
3、乙炔發(fā)生器的水中,氧氣瓶嘴部和開氧氣瓶的扳手
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4、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不得少于5米,兩者與
火源(明火)之間距離不得少于10米。作業(yè)場地
周圍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乙炔瓶和氧氣瓶均應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不得在
烈日下爆曬,不得靠近火源與電源。
6、開氣時人要站在瓶嘴側面,不準氣嘴朝下。點火時
先開乙炔閥后開氧氣閥,熄火時相反。
7、氧氣管和乙炔管不得互換,更不許與電纜線混在一
起。
8、使用焊割矩前必須檢查噴射情況是否正常,否則應
處理后才能使用。
9、在通風不良的地點或容器內(nèi)作業(yè)時應先在外面點好
火。禁止焊割有壓力、油腔、全封閉的構件。
10、工作時應按技術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操作,注意安全,
防止回火。
11、在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地方工作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
12、井下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
規(guī)定執(zhí)行。
13、氧氣瓶和乙炔瓶應有防震膠圈,搬運時不可在地上
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