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二隊“2012.9.25”人身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9月25日早班6點30分左右,3207綜采工作面采煤機在機尾割煤作業(yè)時,從頂板處有一矸塊掉落至煤機滾筒上,該矸塊恰被運行中的煤機滾筒甩出,濺落至正在支架間站立的早班驗收員武社軍腳面,造成武社軍腳骨骨裂。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武社軍在支架間時注意力不集中,采煤機割煤時其站立位置不正確,被濺出的矸塊擊傷,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綜采二隊對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尤其缺乏對員工自我防范意識及應對措施的日常性教育。
2、跟班隊干、班組長對本班職工現場安全監(jiān)管不力。
防范措施:
1、煤機司機在割煤過程中,必須嚴密監(jiān)視頂板變化情況,尤其在頂板破碎地段要控制好割煤速度,防止由于割煤速度過快造成頂板矸石冒落、濺出傷人。
2、加強對采煤系統(tǒng)各崗點的崗位人員安全思想教育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安全思想素質和業(yè)務技能素質。
3、切實按照安全措施的規(guī)定,加強煤幫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行為管理,嚴禁在不安全范圍內站立、停留。
4、各單位要對該起事故進行舉一反三,采取措施有效避免類似人身事故發(fā)生。
5、做好職工崗位安全自保、互保工作,按照要求做到“三不傷害”。
6、從嚴、從細進行現場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行為排查,將隱患消滅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