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6#采區(qū)1113東順槽煤與瓦斯突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6#采區(qū)1113東順槽煤與瓦斯突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007年10月13日,豐城礦務局建新煤礦6#采區(qū)1113東順槽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9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jīng)濟損失600.4萬元。
一、礦井概況及事故工作面基本情況
㈠建新煤礦概況
建新煤礦位于豐城市上塘鎮(zhèn)境內(nèi)。井田走向長3.10km,斜長2.26km。始建于1958年7月,設計生產(chǎn)能力為60萬噸/年。通過礦井改造后,2006年核定生產(chǎn)能力81萬噸/年,2007年1~9月實際生產(chǎn)原煤60.6萬噸。
礦井采用斜井開拓,混合式通風,礦井總風量8890m3/min,礦井負壓3100~3400Pa。開采B4單一煤層,2006年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68.02m3/min,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29.64m3/t,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現(xiàn)開采水平為-600m水平。礦井現(xiàn)有4個生產(chǎn)采區(qū)、3個回采工作面、5個煤巷掘進工作面、5個巖巷掘進工作面,其中事故所在的6#采區(qū)有1個綜采工作面、2個煤巷掘進工作面、1個巖巷掘進工作面。
礦井裝備了KJ-101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地面瓦斯抽放系統(tǒng),每個采區(qū)裝備移動抽放系統(tǒng),礦井月抽放瓦斯純量110萬立方米。
該礦證照齊全,采礦許可證:3600000220876,煤炭生產(chǎn)許可證:203622020179,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贛)MK安許證字:[2005]0705,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3622021325662,礦長周海軍,礦長資格證20070910045,礦長安全資格證07036012202742。
㈡事故工作面基本情況
1113東順槽位于6#采區(qū)6#皮帶下山西側(cè),為由東向西掘進的工作面順槽,巷道設計長度690m。1113順槽標高-580m,開采深度約630m。巷道布置在B4煤層中,該區(qū)瓦斯壓力約3.9MPa,瓦斯含量約18m3/t,屬嚴重突出危險區(qū)。B4煤層平均煤厚2.5m,夾矸厚0.3m,頂板為深灰泥質(zhì)粉砂巖,厚3-4m,底板為泥巖,厚1.2-1.5m。該巷采用2BKJ2*15對旋風機和Φ800毫米風筒,送風距離40米,風筒出口風量260m3/min。
2007年3月8日至3月12日建新煤礦綜合隊在1113東順槽開門點沿巷道掘進方向共施工了14個抽放孔并接管抽放,深度為55.5m~67.5m,至7月31日,鉆孔控制范圍內(nèi)的瓦斯抽放率33%。該工作面于2007年7月31日開工掘進,采用淺孔注水破煤掘進工藝。開門掘進37米后,于8月8日停止進尺,8月15日開始施工順槽工作面抽放鉆孔,至8月17日完成7個鉆孔,鉆孔深度為57m~73m。到10月11日共抽放55天,抽出率31.94%。期間8月8日至8月15日,在1113順槽回風措施巷反揭石門,9月27日1113順槽回風措施巷由下向上貫通,形成了1113東順槽回風系統(tǒng)。
10月11日中班開始恢復掘進,至13日中班發(fā)生事故時共進尺12.1米,巷道從開門到事故發(fā)生累計進尺49.1米。此間,10月11日晚班到10月12日中班,在1113東順槽回風措施巷巷口向順槽掘進方向施工了3個巷幫抽放孔,孔深分別為55.5m、48m、60m,并開始抽放。
該礦抽放鉆孔由綜合隊施工,由勞資科驗收員驗收。
二、事故經(jīng)過及搶救、善后處理情況
㈠事故經(jīng)過
10月11日中班1113東順槽向西開始恢復進尺,至10月13日中班止共進尺12.1米。13日晚班,掘進二區(qū)1113東順槽作業(yè)班組有14人上班,其中跟班副區(qū)長為付潤根。21:00的進班會上布置進尺,至23:35綜合隊先后有7名作業(yè)人員進入1113東順槽搬運鉆機。礦調(diào)度室瓦斯監(jiān)測顯示,1113東順槽迎頭23:36信號中斷,23:37回風瓦斯均突然上升到10%,礦調(diào)度員立即通知機電三隊調(diào)度員切斷該區(qū)域的電源。23:43,調(diào)度員接到匯報,該區(qū)域除風機以外所有電源被切斷,23:50負責該當頭的瓦斯員向礦調(diào)度室匯報,1113東順槽風門打不開,好象被煤體堵住,迎頭可能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風門內(nèi)有掘進二區(qū)和綜合隊共計21名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
㈡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礦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救災總指揮部,由礦長任總指揮,生產(chǎn)副礦長任現(xiàn)場總指揮。救護隊于1:41趕到井下事故現(xiàn)場,按救災指揮部的命令和行動計劃對突出波及巷道進行全面?zhèn)刹臁?:51將3名遇險人員先后救出,其中一名已死亡,一名傷勢較輕,一名傷勢較重。整個搶險過程中共有4個小隊48名救護隊指戰(zhàn)員參加搶險,截止15日12時52分,通過全力搶救,18名遇難礦工遺體全部找到,并搬運出井,搶救工作結(jié)束。
㈢事故特征
1.1113東順第二道風門內(nèi)及1113回風措施巷6m以內(nèi)除頂部有0.2~0.3m的空間外,其余全部被煤炭填實。
2.拋出煤炭多為煤粒和碎塊,煤粉較少,分選性不明顯。
3.1113回風措施巷口往里0~9.5m、12.5m以后的順槽巷道上幫1.5m高煤墻整體外移1m,并在頂部形成1+1m左右的空幫。
4.根據(jù)頂板錨桿彎曲方向等可以判斷1113回風措施巷口往里9.5~12.5m巷道上幫深5m左右的孔洞為煤炭突出的孔洞。孔洞軸線與上幫的交點距工作面約8.5m,與巷道軸線夾角約50°,孔洞口寬約3m,孔洞呈口大腔小的拱形。
5.突出煤拋出距離約20m,動力效應較小(風門未破壞且風門內(nèi)還有幸存者)。
6.突出煤量379t、瓦斯量13886m3。
7.19名遇難者中1人為部分掩埋窒息死亡、其它18人為掩埋窒息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分析
1113東順槽位于嚴重突出危險區(qū),工人進行破煤和打錨索作業(yè)的震動效應誘發(fā)了以地應力為主導的煤與瓦斯突出。
㈡間接原因分析
1113東順槽開門點抽放鉆孔實際施工圖
1.對以地應力為主導的煤與瓦斯突出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建新煤礦由于開采深度已達到630m,地壓大、煤層瓦斯壓力大(3.9MPa)、瓦斯含量高(18m3/t)。該礦在此之前未發(fā)生過以地應力為主導的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對此類事故認識不足,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1113東順槽開門點上幫施工的鉆孔未達到設計要求,瓦斯預抽上幫5m控制范圍雖然滿足《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規(guī)定要求(2m~4m),但不足以抵抗該區(qū)域地應力、瓦斯壓力的破壞,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生產(chǎn)組織、人員管理上存在漏洞。建新煤礦未制定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各區(qū)隊生產(chǎn)組織、人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事故前1113東順槽27米巷道內(nèi)有21人多工序平行作業(yè),短時間內(nèi)臨時進入較多人員,是造成傷害人員較多的原因。
四、防范措施
1.提高對煤礦突出危害嚴重性的認識,針對礦井深部開采出現(xiàn)的以地應力為主導的煤與瓦斯突出災害,開展防治技術的攻關研究。進一步完善防突技術措施,認真落實防突管理責任制。
2.強化瓦斯抽放工作,擴大抽放的控制范圍,提高抽放效果,確保巷道兩幫的控制范圍達到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加強鉆孔施工、驗收人員的管理,嚴格按設計施工,強化鉆孔驗收制度,確保鉆孔施工質(zhì)量。
3.制定統(tǒng)一的勞動組織管理制度,嚴格控制井下采掘工作面多工序平行作業(yè),嚴格控制下井作業(yè)人員數(shù)量。
4.在巷道交岔處、構造變化帶及地壓增大帶,加強支護,加長上幫錨桿(錨索)的深度。
5.進一步落實瓦斯抽采利用的有關規(guī)定,瓦斯防治措施由局部措施為主轉(zhuǎn)到區(qū)域性措施在先,做到先抽后采、先抽后掘,達到抽、采、掘平衡。
2002年1月14日21時39分,婁底市資江煤礦3336回采工作面發(fā)生鄰近層煤與瓦斯突出,死亡18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150萬元。經(jīng)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牽頭,成立了省、市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調(diào)查組人員深入井下勘察,查閱有關資料,研閱專家組的技術鑒定報告,取得了大量證據(jù),查清了事故原因,確認該起事故為責任事故。
一、礦井基本情況
1.礦井概況
礦井位于冷水江礦區(qū)向斜南部轉(zhuǎn)折端的東翼,開采下石炭統(tǒng)測水組煤系。井田內(nèi)構造簡單,大、中型斷層不發(fā)育,但小型斷層較多,主要發(fā)育北東和北西走向的張扭性或壓扭性斷層,落差一般小于1m,少數(shù)大于2m,對煤層開采帶來一定影響。含煤七層,均為無煙煤,其中Ⅱ、Ⅲ、Ⅳ煤為可采煤層,Ⅴ煤局部可采,其余不可采。
Ⅱ煤層煤厚0-1.8m,一般0.89m,屬較穩(wěn)定煤層。
Ⅲ煤層煤厚0.49-4.24m,一般1.9m,屬較穩(wěn)定煤層。1987年《湖南省資江煤礦施茶亭礦井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中指出:“在資江區(qū)段東翼Ⅲ煤、Ⅳ煤都為煤與沼氣突出煤層;資江區(qū)段西翼僅Ⅳ煤為煤與沼氣突出煤層”,但實際開采中Ⅲ煤層在東、西兩翼都發(fā)生過煤與瓦斯突出。因此,Ⅲ煤層應屬煤與瓦斯突出煤層。
Ⅳ煤層煤厚0-3.01m,一般1.29m,賦存不穩(wěn)定。屬煤與瓦斯突出煤層
Ⅴ煤為局部可采煤層,煤厚0-1.97m,一般0.69m,賦存不穩(wěn)定。屬煤與瓦斯突出煤層。
Ⅱ煤層頂板為砂質(zhì)泥巖、細砂巖,底板為砂質(zhì)泥巖,Ⅱ煤與Ⅲ煤的層間距10-15m。Ⅲ煤層底板為薄-中厚狀細砂巖,層間夾薄層泥巖。Ⅲ煤與Ⅳ煤的層間距平均3.43m,Ⅳ煤底板為細砂巖。
礦井水文地質(zhì)條件屬中等類型,無煤塵爆炸危險,煤層無自燃傾向。礦井瓦斯等級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13.21m3/min,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為33.83m3/t。
礦井采用斜井多水平開拓方式,走向長壁式采煤方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擴建設計為三個水平開采。第一水平標高為-30m,已開采完畢;二水平標高為-200m,為現(xiàn)有生產(chǎn)水平,共分為301、303、305、307四個采區(qū),現(xiàn)有303、305兩個生產(chǎn)采區(qū);第三水平標高-400m,尚未開拓。
礦井采用中央邊界式通風方式,有2個進風井、1個回風井。礦井總進風量為3162m3/min。通風、排水、供電、提升運輸、壓風系統(tǒng)齊全。今年年初編制了《資江煤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正在上報審批之中。
2.礦井防突情況
據(jù)該礦煤與瓦斯突出臺帳記載:從1975年5月7日,至2002年1月13日,全井共發(fā)生突出269次,其中3煤突出157次(東翼突出106次,西翼突出51次),4煤層突出86次(東翼突出21次,西翼突出65次),其余煤層突出26次。特大型煤與瓦斯突出(≥1000噸)6次,其中有2次發(fā)生在3煤層的東翼,有3次發(fā)生在4煤層,有1次發(fā)生在5煤層。該礦最大一次突出是2000年8月27日發(fā)生在303石門(-153水平)揭穿5煤層時,突出煤巖量達4000余噸。
該礦從1969年開始采取開采Ⅱ煤層作為保護層的區(qū)域性防突措施,1998年10月部分停采Ⅱ煤,至2001年6月全部停采(3326工作面未開采)。石門揭煤采用深孔松動爆破排放瓦斯、配合遠距離或全井撤人震動性放炮等措施。1979年礦井建立瓦斯抽放系統(tǒng),斷斷續(xù)續(xù)進行了瓦斯抽放,1989年停止了瓦斯抽放。
3.303采區(qū)的基本情況
(1)地質(zhì)情況
303采區(qū)位于礦井西翼,東鄰301采區(qū),西與305采區(qū)接界,南(淺)部為二水平203采區(qū)(已采完),北部為深部未開拓區(qū),為一緩傾斜單斜構造,煤層傾角160-350,一般220,無大的地質(zhì)構造,但小斷層、小褶皺發(fā)育。含煤七層,其中Ⅱ煤、Ⅲ煤、Ⅳ煤賦存穩(wěn)定,為可采煤層,Ⅴ煤為局部可采。303采區(qū)屬資江河下開采,但與資江無直接水力聯(lián)系,無突水危險,主要水源是煤層含水層通過裂隙導入回采空間。
(2)巷道布置情況
303采區(qū)為二水平上山采區(qū),回風水平標高為-30m,運輸水平標高為-200m,布置三條底板巖石集中上山,其中一條回風上山、一條進風軌道上山,一條皮帶上山;設計4個區(qū)段,區(qū)段垂高44m,斜長約120m,1-3區(qū)段沿Ⅱ煤、Ⅲ煤、Ⅳ煤分別布置的3321、3322、3323、3331、3332、3333、3334、3341、3342等9個回采工作面均已開采完畢,現(xiàn)正在回采3336和3344工作面。
(3)通風、運輸情況
303采區(qū)實際風量1134m3/min。分別供3344、3336回采工作面、3336第二電平巷、3325掘進頭等主要地點用風。
3336回采工作面總進風356m3/min,總回風360m3/min。
3336第二電平巷靠局部通風機送風,11kw的局部通風機安裝在距其開門地點的3336運輸巷進風側(cè)15m處,乏風經(jīng)聯(lián)絡巷進入3336運輸平巷串入3336回采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乏風經(jīng)3336回風巷進入3333回采面采止線維護的通風上山,再進入303通風上山、203通風上山,由五號風井(抽風機兩臺,型號為:2k60-4AN018-185、2k60-3AN0-18-185)排至地面。
3336回采工作面采用溜槽運輸、電溜子巷采用刮板運輸機運輸,運輸巷則采用軌道運輸、人力推車方式。
4.3336回采工作面情況
3336回采工作面位于303采區(qū)-153區(qū)段東翼,其西鄰的3335工作面還未布置,上段的3334工作面已經(jīng)采完,下段的3338工作面還未布置。工作面運輸巷標高為-148.4m,回風巷標高為-104.38m,走向長370m,傾斜長110m,傾角220,煤厚平均1.7m,頂板為黑灰色薄層狀砂質(zhì)泥巖與砂巖,平均厚度約8m,底板為細砂巖,厚度為4.8~5.35m,構造簡單。
《3336回采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指出:本工作面下部Ⅳ煤為突出煤層,且Ⅲ煤與Ⅳ煤層間距較小,在掘進運輸巷時瓦斯涌出量大,預計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較大,必須嚴格加強通風管理和瓦斯防范措施,保證工作面有效風量,確保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同時規(guī)定:回采工藝采用MZ-12型電煤鉆打眼,放炮地點設在離工作面100m的電平巷內(nèi),爆破裝煤和人工攉煤相結(jié)合,單體液壓支柱配絞接頂梁支護,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采用“采四放一保三”循環(huán)放頂方式,工作面最大控頂距離為3.4m,最小控頂距2.6m,放頂步距0.8m,初次放頂控頂距離為5.8m。在“一通三防”方面有8條安全措施,但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缺乏具體規(guī)定。
該工作面于2001年5月開始布置巷道,2001年12月形成回采工作面,2002年1月8日早班正式投產(chǎn)。至事故發(fā)生時,工作面從開切眼沿走向上段(斜長50m)已向前推進了6m(含開切眼),下段(斜長60m)向前推進了7.2m(含開切眼),共產(chǎn)煤1290噸。1月14日早班,工作面開始初次放頂,分管生產(chǎn)安全技術的副礦長黃祖德和分管安全的礦長助理羅建松帶領生產(chǎn)技術科、安全監(jiān)察科等科室人員到工作面指揮。原切眼的木支架、工作面的兩排木支柱及部分單體液壓支柱被拆除,工作面下段斜長15m范圍直接頂板部分垮落,15m以上直接頂板和老頂沒有垮落下來,最大控頂距離達7.3m。
5.3336電溜子平巷(第二電平巷)掘進工作面情況
3336電溜子平巷于2002年1月8日開始掘進,與3336工作面回采同步相向進行,,采用局部通風機送風,乏風串入3336回采工作面?!?336電溜子平巷掘進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掘進采用電煤鉆打眼,班中放炮,人工裝煤矸,梯形木支架支護。至事故發(fā)生時,該掘進頭已掘聯(lián)絡巷10m,平巷23m,與3336第一電平巷的聯(lián)絡巷還相差17m未貫通。
二、事故經(jīng)過
2002年1月14日中班(16時至24時),3336回采工作面區(qū)域有38人在作業(yè),其中采三隊23人、開拓掘二隊8人、快速掘一隊(維修隊)7人。
采三隊23人在3336回采工作面作業(yè)。值班隊長陳初華組織召開進班會后,帶領安檢員1人、打鉆工1人、放炮員1人、大工5人(班長1人、副班長1人)、小工3人、推車工11人下井。
開拓掘二隊8人,由班長彭春輝帶領,在3336第二電平巷掘進。
快速掘一隊7人,由劉選升分隊長帶領,在3336回采工作面回風巷維修巷道。
采三隊人員進入3336回采工作面后,打鉆工吳楚信首先打眼,放炮員劉新云于19時50分放了第一次炮,然后出煤、支架,接著繼續(xù)打眼,21時24分左右,放了第二次炮(炮眼地點離上、下出口均約40米,放炮長度約30米)
放炮員和打鉆工2人在放完第二次炮后,從3336工作面經(jīng)回風巷出班。安檢員蔡景云在放完第二次炮后,從回風巷站崗處返回3336工作面檢查瓦斯,瓦斯?jié)舛葹?.9%,然后從回風巷出去到-30炸藥庫退交剩余雷管。
21時39分,在距回采面上出口180米處維修回風巷道的快速掘一隊7人,突然感覺到“呼”的一下來了一股風,風速很大,意識到發(fā)生了瓦斯突出,立即往外撤退,安全脫險。
開拓掘二隊1名職工,因腳受傷提前出班;還有1名職工在3336運輸平巷推車至翻罐籠處脫險。
推車至-153石門翻罐籠附近的采三隊8人(劉滿紅、姜勇彪、謝長富、張建華、鐘建長、劉興旺、吳明光、郭上松),發(fā)現(xiàn)風流逆轉(zhuǎn)后立即往外撤退,安全脫險。
21時42分,從3336回風巷撤退至-109m水平翻籠處的快速掘一隊班長曾長龍用電話向礦調(diào)度科報告:“3336電平巷瓦斯突出,-109水平翻籠處瓦斯達10%”。
三、事故原因分析
根據(jù)專家組技術鑒定,資江煤礦“1.14”事故類型是:回采工作面下鄰近層煤與瓦斯突出。突出地點位于該礦3336回采工作面下出口往上29.3m~64.80m之間,底板窿起面積約200m2,涌出瓦斯量約4.1萬m3,瓦斯逆流距離約400米。事故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經(jīng)過認真調(diào)查分析,認定本次煤與瓦斯突出傷亡事故的原因如下:
1、直接原因
⑴資江煤礦開采的Ⅳ煤層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且3336回采工作面開采的Ⅲ煤層與Ⅳ煤層層間距較近(間距為4.8m~5.35m),是本次事故發(fā)生的內(nèi)在原因。
⑵3336工作面開采,底板形成了板狀“巖梁”,隨著回采面的推進,其巖梁跨度增大,作用在“巖梁”跨度兩邊的支承壓力也不斷增大;同時由于采空區(qū)面積逐漸增大,巖梁上承受Ⅳ煤瓦斯壓力的向上作用力在逐漸增大;初次放頂支柱拆除后,改變了“巖梁”中部的受力狀態(tài),支柱對回采工作面放頂區(qū)底板的反作用力大大削弱。上述三種力的相互作用,使Ⅲ煤層底板抵抗能力不斷削弱,直至達到極限。本次突出前放炮產(chǎn)生的震動,最終使底板“巖梁”拉裂破壞,并迅速彎曲窿起,直至與頂板相抵,破壞了回采工作面原有的通風系統(tǒng),并伴生多條裂縫,急速涌出大量高濃度瓦斯,產(chǎn)生長距離瓦斯逆流,造成進風側(cè)人員來不及撤出窒息死亡。
⑶因上部保護層Ⅱ煤層3324和3326采面未開采,致使其下部Ⅲ煤層的3336回采工作面和Ⅳ煤層的3346回采工作面未受到卸壓保護,Ⅳ煤層中的瓦斯未能得到有效釋放,這也是未能防止近距離的Ⅳ煤層初期卸壓的瓦斯突然涌入本回采工作面的重要原因。
2、間接原因
(1)由于缺乏信息交流及技術水平的局限,煤礦管理人員對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可能由被保護的下鄰近煤層初期卸壓導致向開采層突出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缺乏認識和預見,故而忽視了采取相應有針對性的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認識原因。
(2)長期以來,對Ⅱ煤、Ⅲ煤作為保護層開采的效果缺乏細致的資料收集和技術論證,在沒有采取其他有效的防突措施的情況下,錯誤地決定停止3326工作面開采,以致Ⅳ煤層的突出危險未能得到消除,是此次事故發(fā)生的主要管理原因。
(3)在沒有充分依據(jù)證明并按規(guī)定審批程序?qū)彾ㄈ蓞^(qū)Ⅲ煤層是非突出危險煤層時,片面認為303采區(qū)Ⅲ煤層為不突出煤層,且在3336回采工作面進風巷安排電平巷掘進隊,相向平行作業(yè),串聯(lián)通風,回風巷安排維修隊,又未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使用下井人員隔離式自救器,安裝壓風自救系統(tǒng),是此次事故擴大的重要原因。
(4)3336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未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在切頂線加密支柱及沿切頂線一定距離打木垛,便繼續(xù)采煤作業(yè),是造成此次事故生產(chǎn)管理上的一個原因。
(5)未建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門機構和配備必要的防突裝備。
四、防范措施
(1)必須重新深刻認識資江煤礦各突出危險煤層在采掘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災害的危險性。要認真總結(jié)“1.14”事故的教訓,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近距離煤層群開采時鄰近層瓦斯對本煤層工作面可能發(fā)生的突出事故;要明確Ⅲ煤層具有突出危險性,必須按突出煤層進行管理。
(2)在資江煤礦現(xiàn)有地質(zhì)條件下,開采近距離有突出危險煤層群時,要首先開采Ⅱ煤層作為保護層,以解決Ⅲ、Ⅳ煤層近距離開采的瓦斯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予以實施。在無Ⅱ煤層開采保護的區(qū)域,可選擇Ⅲ煤層作為Ⅳ煤層的保護層開采。在Ⅲ煤層回采工作面開采初期,應加密向Ⅳ煤層垂直走向布置抽放鉆孔進行預抽。在開采Ⅱ煤層或Ⅲ煤層作為保護層的同時,可配合瓦斯抽放。
(3)要在認真吸取“1.14”事故教訓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開采順序,重新調(diào)整礦井采掘部署,改革巷道布置,以適應礦井防突工作的需要。建議改變回采工作面運輸方式,改現(xiàn)在的刮板運輸機與軌道運輸混合方式為單一的刮板運輸方式,徹底解決刮板運輸機巷(該礦俗稱“電平巷”)掘進與回采工作面相向平行作業(yè)、串聯(lián)通風問題。
(4)結(jié)合“1.14”事故的教訓,組織有關業(yè)務科室管理人員和井下作業(yè)人員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通風、瓦斯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的規(guī)定,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現(xiàn)場管理人員及井下作業(yè)人員的技術素質(zhì)。加大瓦斯防治方面的資金投入,設置專門的瓦斯防治機構,備配足夠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購置足夠的防治瓦斯裝備。對有突出危險煤層的開采,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采取“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5)加強技術管理工作,對本礦各突出危險煤層的瓦斯壓力、瓦斯含量以及開采保護層的有關參數(shù)進行試驗測定,完善各種技術臺帳,為礦井采取防突技術措施提供科學依據(jù)。
(6)鑒于資江煤礦系煤層群開采,且各煤層間距很近,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各不相同,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加強該礦瓦斯地質(zhì)工作力度,對全礦井瓦斯分布、煤層賦存狀況、地質(zhì)構造狀況、各煤層相互關系等進行研究分析,繪出相應的瓦斯地質(zhì)圖,以指導日常瓦斯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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