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能源新礦集團協(xié)莊煤礦:實施重點工作復命制,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各項工作有安排、有落實、有反饋、有考核,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山東能源新礦集團協(xié)莊煤礦創(chuàng)新實施重點工作復命制,推進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該礦制定了《協(xié)莊煤礦重點工作復命制管理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凡礦長、黨委書記在調度早會、中層干部會、礦長安全辦公會等各類重要會議及日常工作中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礦長、黨委書記在上級來文上簽發(fā)的批示、指示或交辦的重點工作;行政、黨委文件中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領導臨時交辦的重點工作任務等均為復命內容,要求工作任務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按照要求抓好任務分解落實,確保在時間節(jié)點內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目標。對24小時內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要在24小時內向考核工作組報告工作落實情況;對短時間內不能完成的工作任務,每隔24小時向考核工作組報告一次工作進度,直至工作完成。
各單位接受任務后,在執(zhí)行過程中確有困難,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或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要提前向考核工作組說明原因,并以安排工作領導簽字為準。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完成的,經領導同意,可中止復命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