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副礦長(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生產副礦長(副總經理)負責煤礦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生產計劃.質量管理,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本礦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3.堅持不安全不生產,杜絕超能力生產、超強度作業(yè)、超定員生產,杜絕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4.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具體負責組織制定并落實分管范圍內有關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規(guī)章制度。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guī)章制度。
5.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安排、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安排、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6.組織落實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解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和生產問題。
7.抓好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檢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
8.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9.確保礦井開拓煤量、準備煤量、抽采達標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證均衡生產,正常接續(xù)。
10.負責按照確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藝、生產接替組織生產,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
11.參與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協(xié)調采煤作業(yè)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會議,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及時向礦長報告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
13.經常深入生產現(xiàn)場,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定并組織落實整改措施,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14.負責落實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15.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并跟蹤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16.參與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圍內的水、火、瓦斯等隱蔽致災因素,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7.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應急救援演練。及時組織指揮事故搶救,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調查。
18.參與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每年參與組織開展一次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制定各類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并參與組織落實。
19.負責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中專項辨識評估要求,組織開展分管業(yè)務范圍內專項辨識評估工作,并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