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分管部長、組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設備的安全管理。
2.負責對全礦設備的動態(tài)跟蹤,確保帳、卡、物以及圖牌版與現(xiàn)場的一致。
3.督促指導設備的各種資料整理建檔。
4.負責設備驗收入庫,編號進賬,供應報廢等工作,做好新工作面設備的配置驗收和設備清查,督促設備出井工作。
6.參與設備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對現(xiàn)場設備監(jiān)管不到位,罰款100元。
2.到礦設備驗收、資料收集不到位,罰款100元。
3.未完成礦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及突發(fā)性工作,罰款100元。
4.未完成特種設備管理檢驗測試,罰款100元。
5.未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