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通訊科副科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通訊科技術副科長是全科技術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協(xié)助科長做好有關安全、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技術工作。
第三條通訊科技術副科長切實履行好以下6項安全工作職責。
二、落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技術責任。
三、落實安全到崗、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技術責任。
四、落實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技術責任。
六、落實職工職業(yè)病防治技術責任。
第四條通訊科技術副科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訊科技術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通訊科技術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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