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運輸副隊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運輸副隊長是當班運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當班運輸任務及安全工作。
第三條運輸隊長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1、在隊長的領導下,齊心協(xié)力地完成每日的運輸與檢修任務,做到當班現場指揮、現場監(jiān)督。
2、嚴格執(zhí)行跟班下井制度,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負責完成本班生產任務和安全工作。
3、負責組織處理當班發(fā)生的各類事故。
4、負責所管轄區(qū)域運輸線路及運輸設施、設備的檢查。
5、每天按時參加班前會及收班會,落實當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6、當好隊長的助手,及時向隊長反映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7、協(xié)助隊長,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條運輸副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運輸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第五條《運輸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zhí)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