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礦分公司井下隊黨支部黨紀教育學習 以案說紀
近日,董礦分公司井下隊黨支部在黨紀教育學習中,開展以案說紀警示教育。井下隊黨支部書記范波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了《黨章》和《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并講述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腐敗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9日,羅某某因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4年3月,他因受賄475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昔日的領導主動投案,雖然已經(jīng)退休多年,還是讓我們企業(yè)干部職工深受震動。在這次黨紀學習教育中,黨支部書記范波就結合羅某某典型案例,及時組織以案說紀警示教育活動。
黨員兼紀檢員呼紅旗結合羅某某案例給黨員干部敲響警鐘:“羅某某之所以違紀違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黨規(guī)黨紀的學習不當回事,紀法意識淡漠、防線失守,貪念占據(jù)了上風。
井下隊黨支部書記范波講話并要求,作為黨員干部,我們要持續(xù)深化紀律學習,時時以《條例》要求對照檢視思想和行動,把廉潔自律的籬笆扎緊扎牢。”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目的就是要讓黨員干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提高黨員干部遵規(guī)守紀的自覺性,自覺用黨規(guī)黨紀校正思想和行動,要守底線、敢擔當、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