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09-10-05 12:40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一、 機運隊每月組織技術及維修人員對設備會診一次,對于主要未處理的缺陷匯報公司機電副經理。
二、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對發(fā)現的的設備缺陷應填入記錄本內,并上報隊長。積極相辦法在當值期間消除設備缺陷問題。
三、 交班人員在交班時,應在現場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新發(fā)現的與未處理的設備缺陷,討論研究處理辦法。
四、 值班期間應加強對設備缺陷的巡視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五、 重大缺陷年消除率達100%,設備缺陷年消除率達90%以上,達不到要求追究當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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