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銷毀制度
作者:佚名
2009-10-31 07:50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危險品銷毀制度
1、收、支、存、帳、卡、物必須相符,做到日清日結,堅持先進先發(fā)的原則。
2、變質(zhì)失效的火工品要單獨存放,妥善保管。
3、每班退回的殘管、瞎管,按管號認真登記入帳,分開存放管理。
4、對失效的火工品不得亂丟亂扔,不得私自處理,要認真登記,集中統(tǒng)一后上交公安機關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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