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塵防治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04-15 22:35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1.對回采工作面及各轉截點鋪設灑水管路及降塵噴霧設施,并保證完好正常使用,在此的工作人員應做到有煤灑水無煤停水。
2.井下所有煤倉及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量的存煤,減少漏風,出煤口必須設置噴霧降塵裝置。
3.所有采、掘工作面放炮堅持使用水泡泥,能使用濕式打眼的,應盡量使用濕式打眼。
4.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須在放炮地點20米范圍內灑水除塵,向溜子、礦車上裝煤(巖)時應堅持先灑水,后裝載。
5.井下各通風巷道,嚴禁煤塵堆積,做到班班清理打掃,每旬對主要通風巷道全面沖刷一次,并做好記錄。
6.隔爆水棚定期加水,保持水量不得少于其容量的85%,損壞的水棚及時添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