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貫通時通風系統(tǒng)調整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5-14 23:09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巷道貫通時通風系統(tǒng)調整制度
1、掘進工作面巷道貫通前20m,技術科必須下貫通通知單給分管礦長、調度室、施工單位、安通科,要寫明測量日期、貫通距離、被貫通的巷道及示意圖。貫通時,被貫通的巷道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同時在貫通前每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檢查瓦斯和通風情況,證實已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方可通知進行放炮,直至貫通以后。
2、巷道貫通由技術室編制貫通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組織生產、調度、機電、地測等相關部門審查(參加審查人員必須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包括:滿足通風要求,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頂和防透水等:安通科在巷道貫通前要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
3、巷道貫通的安全措施要由主管副礦長或總工向有關部門貫徹,所有參加貫徹人員必須簽字備查。
4、巷道貫通的全過程由總工、主管安全的副礦長統(tǒng)一組織指揮,貫通時,必須有施工單位的區(qū)隊長親臨現(xiàn)場指揮,專職安全員盯頭,在現(xiàn)場監(jiān)督貫通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貫通后通風部門要立即調整通風系統(tǒng),保證有足夠的風量,防止瓦斯積聚,待通風系統(tǒng)風流穩(wěn)定后,且瓦斯?jié)舛仍?%以下,方可恢復工作。
5、掘進工作面在過老洞子、溜煤眼時,地測部門必須下發(fā)貫通通知單,按巷道貫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