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2-07-25 11:28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華泰煤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一、各科、隊要成立矛盾糾紛排查小組,切實加強領導,抓好發(fā)生在本部門的矛盾糾紛和調處問題,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否則,對隊長、支書各罰款100元。
二、各單位要每月將矛盾糾紛調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礦后勤科,無發(fā)生矛盾糾紛的,單位要寫“零報告”制度,否則對隊長、支書各罰款50元。
三、各區(qū)隊對職工反映強烈,以及群體性鬧事事件,要及時提交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四、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罰單位責任人100元,罰單位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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