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有關條款,制定本辦法法 。
1. 計量檢定人員是指經考核合格,持有計量檢定證件,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人員。
2 .計量檢定人員應為實施計量監(jiān)督,發(fā)展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以及保護人民健康和生命財產的安全,提供準確可靠的檢定數據,其職責:
2.1正確保存、維護、使用計量標準器具和標準物質,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況;2.2執(zhí)行計量技術法規(guī),進行計量檢定工作;
2.3保證計量檢定的原始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完整性; 2.4參與本系統(tǒng)的科研和其他計量測試工作。
3. 參加計量檢定考核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3.1熱愛本職工作; 3.2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3熟悉計量法律、法規(guī); 3.4熟悉本專業(yè)有關基礎理論和檢定規(guī)程; 3.5能熟練地掌握所從事檢定項目的操作技能。
4.檢定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檢定工作。
5. 檢定證件到期應由原發(fā)證單位復核換證,確保檢定證件的有效性。
6.認真填寫原始記錄、檢定證書,對出具的檢定結果負責,并妥善保管。
7.按時完成周期檢定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