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煤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安監(jiān)站培訓學校負責全礦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職工檔案,實現(xiàn)一人一檔,詳細準確記錄安全培訓情況,負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殊作業(yè)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zhì)的煤礦培訓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審核外出培訓人員的培訓費用,并嚴格把關。
2、負責對礦新招職工、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xié)議工等各項工種的安全培訓工作,保證其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同時必須經(jīng)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調(diào)整工作崗位,離崗六個月以上復崗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的從業(yè)人員組織進行教育培訓。
3、培訓學校每年底必須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礦長批準后向各單位下達培訓學習計劃。
4、培訓學校根據(jù)培訓計劃合理安排任課老師進行備課,授課老師要按照計劃進行培訓,每次授課給予補助費用30元。
5、各單位接到培訓通知后要認真組織,準時參加,凡是參加礦組織培訓的人員礦將每天補助6元作為獎勵。
6、培訓計劃下達后,各單位將人員花名冊前一天交到培訓學校,培訓學校負責將人員進行核對,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對責任人及單位負責人嚴肅處理,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人員負全責。
7、培訓學校負責對管理干部進行每月一考,嚴格考試紀律,對考核不合格的后兩名罰款100元,對考核較好的獎勵前三名各100元。
8、學員要遵守學校紀律,培訓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嚴禁在教室吸煙,酒后學習,否則罰款30元,端正培訓態(tài)度,認真聽講,做好筆記,尊敬老師,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