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銷售科炭車輛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3-05-07 16:43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煤礦銷售科炭車輛管理制度
1、當日進車計劃,要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各拉炭車輛要據(jù)當日生產(chǎn)、庫存情況、登記先后給予進車。進車時門崗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車輛水箱、工具箱、駕駛室和車底進行檢查,如水箱有水,可在外面放完水后,在門崗登記進礦。
2、磅房人員要確認過磅車輛駕駛室無人后再過磅。同時認真核對車輛的核定皮重。若偏差較大,應通知煤場值班室,進行查驗,確認無誤后給予計量。
3、煤場班長及炭場管理人員對大、小炭車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無特殊情況各炭車不得在煤場停留超過半小時。
4、煤場人員應加強對篩炭戶的監(jiān)督管理,炭戶未經(jīng)許可嚴禁到炭堆選裝,嚴禁炭戶雇傭人員到非工作場地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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