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洼煤礦密閉檢查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密閉檢查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 密閉檢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三大規(guī)程”及公司、礦各項規(guī)定。
二. 嚴格按檢查周期(每天一次)檢查,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滅火檢查手冊、簽到牌版。
三. 所有密閉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
四. 檢查項目要齊全(簽到紙所列項目)在檢查密閉時,應先在密閉墻外柵欄處檢查,有害氣體在安全濃度以下(CH4、CO2、CO等),檢查人員才準進入柵欄內,并逐步向前檢查靠近密閉。
五. 檢查時如遇有冒頂危險或有害氣體超限,嚴禁入內,并立即報告部及調度室,采取措施處理。
六. 檢查閉前超過6米的密閉時,應2人同時保持5米的前后距離邊檢查邊前進,嚴禁單人作業(yè)。只有各種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限時,方可繼續(xù)前進。
七. 及時填制密閉檢查報表。
八. 檢查要仔細、認真,若被礦領導查出密閉有漏風等隱患,而密閉檢查人員未發(fā)現的,每發(fā)現一處,對密閉檢查人員罰款100元。
九. 密閉檢查人員檢查出的密閉隱患自己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報值班領導或礦領導,值班領導或礦領導應立即安排處理,未及時安排處理的對值班領導罰款200元,礦領導罰款300元。
十. 以上辦法自2005年11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