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黨務依申請公開制度
第一條 依申請公開指黨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黨組織申請公開相關黨內事務,黨組織根據有關規(guī)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公開。
第二條 申請人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向黨組織提出公開黨務信息申請(黨務公開申請表附后),申請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單位、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等。
?。ǘ┱埱蠊_的具體內容。
?。ㄈ┥暾埲说暮灻蛏w章。
(四)提出申請的時間。
第三條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黨務信息,原則上應當進行公開,但涉及黨和國家秘密或應當公開但正在審議、討論過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請公開的黨務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qū)分處理的,可公開部分應當向申請人公開。
第四條 依申請公開的辦理
(一)黨組織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
是否公開。
?。ǘ┮蛐畔①Y料處理等客觀原因及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3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公開的,及時向申請人說明情況。
?。ㄈQ定公開的事項。黨組織應當于做出決定后3個工作日內,將擬公開的內容范圍和形式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上一級組織審核備案,并根據黨組織的批復意見做好公開。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