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計量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5-16 14:08
來源:煤礦安全網
第一條 經常保持計量器具外觀清潔,零部件完整齊全。
第二條 正確使用計量器具,對違章使用量具造成損壞者應及時進行教育。并酌情賠償計量器具原值的10%--100%。
第三條 對保管不善造成計量器具丟失者,按計量器具原值的50%--100%賠償。
第四條 計量檢定證書必須專人妥善保管,公用量具由各單位指定專人保管。量具借出、收回時,保管員必須檢查量具狀態(tài)是否完好,檢查檢定證書有無丟失,對保管不善造成檢定證書丟失者,給予50元罰款處理。
第五條 任何人不準隨意動用他人保管使用的計量器具。
第六條 非計量檢定人員不準拆卸,隨意調整計量器具。
第七條 計量器具在搬運當中應輕拿輕放、防止磕碰,震動及掉落,必要時進行可靠的防護。
第八條 在送檢計量器具時對其進行可靠的包裝,防護,并由送檢人員根據路面情況監(jiān)督司機控制行車速度。
第九條 按照計量器具的性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