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裝卸運輸制度
爆破器材裝卸運輸制度
1.爆破器材的運輸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fā)的運輸證,方可組織運輸。
2.爆破器材的運輸必須固定專用車輛、司機。
3.拉運爆破器材時,對運輸車輛,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符合要求才能出車,車上必須設置“危險標志,并完備滅火設施,雷管嚴禁夜間運輸。
4.司機、裝卸、押運人員要經(jīng)過培訓,持有合格證書,懂得爆破器材知識,有一定覺悟和責任心,嚴禁野蠻裝卸,違章搬運。
5.火藥、雷管嚴禁混裝,要做到分裝分運。
6.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須加高碼槽,裝載量不能超過定載量的80%,裝載高度要低于車箱10厘米,上面要蓋蓬布或網(wǎng)繩。
7.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要按照當?shù)毓矙C關指定的路線和速度行駛,嚴禁停止在交叉路口和人員密集的地方。
8.運送車輛回礦后,就立即組織卸車入庫,嚴禁在其它場所停車、停放、押運人員與保管人員當面點清楚,辦理入庫交接手續(xù),如發(fā)現(xiàn)丟失或異?,F(xiàn)象就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寫出書面材料。
9.運輸爆破器材必須有民警押運,嚴禁乘運非押運人員,無押運人員運送爆破器材,要作為事故追查責任。從地面往井下運輸時遵照《爆破保安規(guī)程》283-286條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