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破器材丟失處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1-05 22:03
來源:煤礦安全網
一、發(fā)生爆破器材丟失,現場隊長或帶班隊長是直接維護現場的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向保衛(wèi)科和調度室報告,并維護好現場秩序。接報告后保衛(wèi)科要立即組織人員下井到現場。
二、清點落實丟失品種和數量。
三、按分組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四、對一切可疑地點進行搜查。
五、本著嚴格、細致的原則澄清事實真象。
六、屬操作失誤的要給予嚴厲教育和處罰,引以為戒;屬有意行為的要追究責任,甚者上交公安處理。
七、特殊情況找不到丟失物品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上報上級部門或公安部門。
八、對矸石山矸石偶然夾帶的未爆物品要及時回交,不交回者按私藏爆炸物品論處。
九、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要全員全過程全工序管理,不能有半點麻痹大意,必須要做到領用退三對照。在嚴加管理的基礎上要充分發(fā)揮群管群制的的原則,保證爆破器材材料絕對安全使用,杜絕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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