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榮煤礦工作例會制度
為更好的學習、貫徹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chǎn),特制訂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煤礦每月月底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并制訂工作例會制度。
二、組織單位:安全部門
三、主持人:安全礦長
四、參加人員:礦長、總工程師、生產(chǎn)礦長、機電礦長、安全培訓中心、生產(chǎn)技術部、通防部、機電部、調(diào)度室、安監(jiān)處、綜合辦、設備部、供應部、財務部、保衛(wèi)部、各區(qū)隊負責人。
五、會議內(nèi)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2、通報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3、由安監(jiān)處對一個月來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匯報。
4、對本階段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對下月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六、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主持人請假。
2、與會人員手機必須設為震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3、安監(jiān)處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要求各分管領導、業(yè)務科室及相關人員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及內(nèi)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5、無顧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0元,遲到罰款50元。
6、各項罰款交礦財務部,財務部出具票據(jù)。
7、本制度2013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