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礦業(yè)集團公司員工轉崗分流辦法
為有效應對嚴峻經營形勢,緩解經營壓力,精簡優(yōu)化員工隊伍,推進員工轉崗分流,實現(xiàn)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辦法。
一、員工內退
集團公司副總師及以下管技人員、技能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經員工個人申請,單位同意,可以辦理內部退養(yǎng):
1、井下員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的。
2、地面男員工,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之內(含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或者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
3、女技能員工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之內(含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女管技員工距法定退休年齡20年之內(含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條件的)或者工作年限15年以上的。
4、工傷鑒定為7-8級的員工。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被省、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繳費及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員工以及被鑒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含本企業(yè)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工);被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年齡滿40周歲或本企業(yè)工作年限滿20周年不適合井下作業(yè)的男員工(含勞動合同工);精神病史2年以上的員工。
二、員工離崗待退
管技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管技人員,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經個人書面申請、單位同意,可辦理離崗待退。
三、員工協(xié)議中斷勞動關系
在集團公司工作滿3年以上的在冊員工(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制、勞動合同工、大集體及地面勞動合同工),經個人申請,單位同意,可辦理協(xié)議中斷勞動關系。協(xié)議中斷勞動關系期限為3-5年。
具體操作按《關于職工協(xié)議中斷勞動關系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淮礦勞【2011】93號)、《關于職工協(xié)議中斷勞動關系人員協(xié)議期滿重新建立勞動關系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淮礦勞【2014】186號)執(zhí)行。
四、女管技員工轉技能崗位辦理退休
對自愿放棄管技崗位轉技能崗位退休的女員工,經個人書面申請、集團公司同意,提前一年一次性補貼2萬元(最多5年)。
五、輪流放假
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在工作量不飽滿、用工超定員或者利潤虧損嚴重,不足以確保員工工資正常發(fā)放的情況下,應實行輪流放假。若生產崗位出現(xiàn)放假的,機關、輔助、后勤崗位必須放假。
六、待遇標準
1、內退職工月待遇仍執(zhí)行原規(guī)定:內退的大集體和地面勞動合同工月待遇:560元+年功工資+交通費;其他員工內退月待遇:800元+年功工資+交通費。
2、自愿離崗待退員工月待遇:1200元×80%×個人崗位系數+年功工資+交通費。
政策性離崗的員工仍按《集團公司機關人員轉崗分流辦法》( 淮礦人〔2014〕160號)規(guī)定的待遇執(zhí)行;自愿離崗的員工按本政策執(zhí)行到退休。
3、放假員工當年沒有休年休假的,先沖抵年休假并執(zhí)行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休完后,執(zhí)行放假待遇:1000元+年功工資。
放假員工月應得工資扣除應交納的社保費用及住房公積金后實得工資不低于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費(2015年度為460元/人月)
4、內退、離崗月待遇標準均為應得工資,包含個人應交納的社保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七、各單位不得因為執(zhí)行本辦法造成缺員而要求補充新員工和管技人員。以上辦法不適用于自主招聘人員,解釋權屬集團公司。
八、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來自:淮北人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