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作運行管理制度
防治水領導小組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領導和管理。由總工程師具體負責防治水工作管理,下設防治水辦公室。
1、由防治水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實施、落實以下工作,實施探、掘分離的管理辦法,在探不明的情況下絕不采掘作業(yè)。管理探、掘報表,在當天晨會上公示探水情況。
2、對礦井地質構造觀測、煤(巖)層觀測、巷道掘進、工作面回采的資料收集、編錄工作必須按《礦井地質規(guī)程》的相關要求進行。
3、不斷完善我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預測預報、水害隱患排查治理等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
4、每年初根據我礦采掘計劃編制防治水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5、加強對職工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災的能力。
6、構建“探測超前、預報準確、防治科學、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體系。執(zhí)行探、掘分離管理,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遵循“物探先行、鉆探驗證、化探跟進”的綜合探測程序。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
7、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周邊礦井、積水井巷、采空區(qū)以及本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積水情況,對其開采范圍、開采深度、積水等情況進行詳細掌握,并定期對礦井充水性圖、排水系統(tǒng)圖等圖紙進行修改。
8、每年年初根據每年的采掘接續(xù)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防治水情況及水害情況,編制年度地質預報。
9、在采掘過程中,對預報內容要進行核對,不斷補充和修改,發(fā)現水患險情及時發(fā)出水害通知單,并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帶。
10、建立井下水文觀測站,做好觀測臺帳,定期進行礦井水動態(tài)觀測,對采掘區(qū)域及積水區(qū)異常情況及時作出水害預報。涌水量的觀測,每月觀測次數不少于2次。
11、加強地面塌陷治理,對由于開采引起的地表開裂及時封填,以防雨水順裂縫灌入井下。
12、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每年在雨季前必須對井上下排水系統(tǒng)進行徹底排查,對存在的水害隱患通知各相關單位落實責任,限定汛期前完成整改,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應當實施24小時的不間斷排查,并及時觀測礦井 水量變化情況。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的信息溝通,發(fā)現礦井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13、當礦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區(qū)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時,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派專人負責本井田范圍內可能波及的地面塌陷坑、采動裂隙及可能影響礦井安全的水體等重點部位進行巡視檢查。
14、當發(fā)現暴雨洪水災害嚴重時,可能引發(fā)淹井時,必須立即撤出作業(yè)人員到安全地點,經確認隱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15、受地質構造、水害威脅的區(qū)域,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煤(巖)柱的留設尺寸和設計編制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嚴禁隨意變動煤(巖)柱留設尺寸。
16、根據每年的采掘接續(xù)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周、月、季、年預報。
17、探水過程中,執(zhí)行探、掘分開管理,遵循“物探先行、鉆探驗證、化探跟進”的綜合探測程序。對預測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充和修正。發(fā)現水患險情,及時發(fā)出水害通知單,并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的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
18、井下采、掘工作面探水時,采用 “探測超前、預報準確、防治科學、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體系,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由防治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編制探放水設計,特別在遇到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強等情況下,防治水辦公室應當提出水文地質報告和探放水設計,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全和防治水等相關科室研究分析后,方可進行采掘活動。
19、在每年雨季前,應當全面檢修一次排水設備,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lián)合排水實驗,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0、每年雨季前對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及時清理。
21、井下排水設施,主要排水設備(包括水泵、水管和配電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檢修三套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并且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兩套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適應,并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泵。
22、井下主排水設備的管理:
(1)、排水設備必須定期檢修,按規(guī)定對水泵進行大、中、小修,保證臺臺水泵完好,臺臺水泵能正常運轉。保證井下發(fā)生水害時,備用水泵、檢修水泵都能投入運轉。
(2)、定期進行防治水檢查,對各井下各排水點排水系統(tǒng)、電氣部分、儀表的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反應。
(3)、運行中要注意日常維護,要做到“勤、查、精、聽、看”。勤:勤看、勤聽、勤摸、勤修、勤聯(lián)系;查: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質、查各軸承溫度、查安全設備和電氣設備、查閘閥和逆止閥好壞;精:精通業(yè)務,精力集中;聽:聽取上班的交接情況、聽取別人的反映、聽機器運轉的聲音;看:看水位的高低、看儀表指示是否正確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狀況和潤滑是否良好。
(4)、做好泵體、電機、環(huán)形管路、閥門等防腐工作。
(5)、做好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的整定、定期校驗工作。
(6)、要嚴格執(zhí)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包機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等。
23、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質量標準化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立即整改。
24、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方案由探放水隊提出后,由防治水辦公室編制,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后,探放水隊按設計進行施工。嚴格控制執(zhí)行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