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設備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10 00:29
來源:煤礦安全網
1、應有通風良好、環(huán)境清潔的儀器室,室內有防火器材。
2、建立儀器使用檔案,常用儀器每半年檢校一次,并及時將檢
校、校正結果填在設備卡片上,在重大工程開工前或對儀器性能產生懷疑時,應及時檢校。定期保養(yǎng)儀器,不準帶病作業(yè)。
3、在井下或野外使用儀器時,由主測人員對儀器安全負責,做到輕拿輕放,不懂儀器性能者,不得單獨操作,儀器升井后,要擦凈、通風涼干。
4、鋼尺在井下,不準在巷道內拖動,每次拉緊前,要認真檢查是否有扭結,折斷鋼尺要追查原因。上井后,要及時擦凈上油。
5、在室內存放儀器要裝箱、加鎖、入柜。未經領導同意,儀器不準外借。
6、儀器實行專人管理、發(fā)放和回收,要有嚴格的檢查登記手續(xù)。
7、若損壞儀器、工具,要按事故追查,因本人過失造成儀器損壞的,要按規(guī)定處罰。
8、設備、儀器、工具的報廢,按照公司的交廢領新規(guī)定、審批程序,進行報廢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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