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wǎng)
2016-07-10 00:32
來源:煤礦安全網(wǎng)
3、地面防汛工程,汛期防水,排水,堵水,探水,截水的設計與實施計劃,防治水工作總結成果報告等,由總工程師審批。
4、地質(zhì)人員作鉆孔設計時,其所需的測量資料由測量技術員提供并由主管技術員審核,其設計由技術科(地測)科長審核簽字。
5、采區(qū)、工作面設計所需要的水文資料,設計部門提前通知地測科編制。編制完后,由總工程師審批。
6、采掘工作面的防探水設計與技術要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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