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鋪礦安全風險抵押的補充規(guī)定
火鋪礦安全風險抵押的補充規(guī)定
礦發(fā)[XX]40號
1.采區(qū)、開拓區(qū)機電隊、搬運隊及后勤人員風險抵押:風險抵押基數(shù)為200元,隊長、副隊長風險抵押基數(shù)為400元,并于考核月份1日前由區(qū)科將抵押金收齊交礦財務(wù)科,正副隊級管理人員必須參與風險抵押,職工自愿參與,不參與風險抵押的職工視為自動放棄享受當月工資以外的其它獎勵;凡參加風險抵押的人員所在點班被扣除本金時,均扣除本金(與出勤多少無關(guān)),若所在點班得獎時,出勤達到當月制度工作日的方可兌現(xiàn),出勤達不到當月制度工作日的不享受兌現(xiàn)。機電隊與搬運隊均按隊進行考核,不再劃小考核單元,礦要求區(qū)科要提前做好考核人員范圍劃分工作并報工資科和安檢科備案。
1.1.機電隊當月未出現(xiàn)工傷事故時,職工按所交風險抵押金的2.0倍進行兌現(xiàn);出現(xiàn)1人輕傷時扣除事故點班人員的風險抵押金本金,其他點班人員按1.0倍進行兌現(xiàn);出現(xiàn)2人及以上輕傷時不再給予兌現(xiàn),并扣除全隊風險抵押金本金。
隊級管理人員(4人,1正3副)考核標準:副隊長與所在小班同等考核,得獎時按所在小班得獎點倍兌現(xiàn);隊長與全隊工傷掛鉤考核:沒有出現(xiàn)工傷時按2.5倍兌現(xiàn),出現(xiàn)1人輕傷時不兌現(xiàn)且不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出現(xiàn)2人及以上輕傷時,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
1.2.搬運隊當月未出現(xiàn)工傷事故時,職工按所交風險抵押金的2.0倍進行兌現(xiàn);出現(xiàn)1人輕傷時扣除事故點班人員的風險抵押金本金,其他點班人員按1.0倍進行兌現(xiàn);出現(xiàn)2人及以上輕傷時不再給予兌現(xiàn),并扣除全隊風險抵押金本金。
1.2.1.隊級管理人員(4人,1正3副)考核標準:副隊長與所在小班同等考核,得獎時按2.0倍(有提升與大件搬運的點班)兌現(xiàn);只有提升任務(wù)的點班副隊長按1.5倍兌現(xiàn)。隊長與全隊工傷掛鉤考核:沒有出現(xiàn)工傷時按2.5倍兌現(xiàn),出現(xiàn)1人輕傷時不進行兌現(xiàn),不扣除風險抵押金,出現(xiàn)2人次及以上輕傷時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
1.3.采區(qū)后勤人員劃入機電隊進行風險抵押(電纜管理員與設(shè)備管理員在搬運隊在冊時,劃入搬運隊進行風險抵押),并隨工作時間由所在單位劃入小班當中進行考核。得全獎時調(diào)度員、材料員,三鐵(電纜、設(shè)備)管理員按1.7倍兌現(xiàn),其他后勤人員按1.2倍兌現(xiàn)。
1.4.機電隊、搬運隊出現(xiàn)重傷及以上事故時,全隊均不兌現(xiàn),并扣除全隊(含后勤)參與風險抵押人員的風險抵押金本金。
2.安檢科其他人員風險抵押制度:
2.1.風險抵押基數(shù)為200元,并于考核月份1日前由安檢科將抵押金收齊交礦財務(wù)科,有分管單位(范圍)的安檢人員必須參與風險抵押,其他人員自愿參與,不參與風險抵押的職工視為自動放棄享受當月工資以外的其它獎勵;凡參加風險抵押的人員所在點班被扣除本金時,均扣除本金(與出勤多少無關(guān)),若所在點班得獎時,出勤達到當月制度工作日的方可兌現(xiàn),出勤達不到當月制度工作日的不享受兌現(xiàn)。
2.2.分管機電科和井運區(qū)的安檢員與機電科、井運區(qū)的安全掛鉤考核,末出現(xiàn)輕傷時,按2.0倍進行獎勵,出現(xiàn)1人輕傷時,不進行兌現(xiàn),且不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本金,出現(xiàn)輕傷超過1人或出現(xiàn)輕傷以上事故時不進行兌現(xiàn),并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
2.3.分管地面單位的安檢員與地面單位的安全掛鉤考核,末出現(xiàn)輕傷時,按2.0倍進行獎勵,出現(xiàn)工傷時,不進行兌現(xiàn),并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
2.4.因工作需要安檢科臨時安排到采掘頭面跟班時,其所跟頭面在其跟班時間內(nèi)出現(xiàn)工傷時,對其不進行兌現(xiàn),并扣除風險抵押金本金。
3.本補充規(guī)定從XX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4.本規(guī)定解釋權(quán)在礦。
XX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