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制度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及時發(fā)現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不斷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4條“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與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目標管理、投入、獎懲、技術措施審批、培訓、辦公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等”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檢查的內容: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查管理、查制度、查規(guī)章、查設施、查隱患、查質量、查“三違、查措施。
(三)安全檢查的形式:安全大檢查、專題安全檢查、日常安全檢查、不定期安全抽查、中夜班安全抽查、安全小分隊抽查。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安全大檢查后必須召開隱患整改會議,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查出的隱患按“五定”(即定責任人、定措施、定資金、定時間、定核查)原則安排整改,并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
(五)專題安全檢查和安全抽查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查出隱患按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六)堅持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和群眾性安全檢查相結合,群監(jiān)網員、青安崗員查出隱患同樣按事故隱患排查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七)堅持日常安全檢查,每班開工前各崗位、各工種進行隱患排查工作,隱患處理結束,確認安全后才能組織生產。
(八)檢查人員發(fā)現隱患,有權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或停止作業(yè),發(fā)現可能造成事故的危險情況時,有權撤出人員;發(fā)現“三違”要及時制止并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
(九)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能自覺行使檢查職權,在檢查過程中要從嚴從細,做到不漏項、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十)安全隱患復查:主要是針對存在的問題是否解決,隱患是否徹底消除,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對查出的隱患進行跟蹤檢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