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廠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0-10-04 09:4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為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強化安全意識,充實安全知識,根據《安全生產法》、《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未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不得上崗。
二、無論是脫產培訓或是業(yè)余培訓,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凡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要提前請假。同時每一名員工必須參加每周一題學習。
三、參加規(guī)程措施培訓學習的,必須掌握規(guī)程措施的內容,達到融會貫通,經過考核合格和簽字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對參加業(yè)余培訓的特殊工種,廠部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五、廠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同時執(zhí)行安全活動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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