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地質、水文、礦山測量的管理工作。對本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全礦水文地質測量各種圖紙和資料,使管理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檔案化。
3、負責編制礦井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制定或審查礦井的堵水、探放水的技術措施計劃,做好礦井水害的分析預報工作,指導礦井防洪排水工作,做好礦井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監(jiān)督。
4、負責測定礦井各區(qū)域的涌水量,檢查礦井各擋水墻等防水設施的完好情況,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決策資料。
5、加強礦井地質資料收集,分析構造變化情況,做好地質預報工作。
6、負責按規(guī)定準確及時標定、延長巷道中腰線和進行貫通測量并及時下達各種貫通、停采掘等通知書,定期進行導線測量,對重大工程測量項目和要求精確度高的井巷貫通測量設計要報礦務局審批后組織實施。
7、及時填繪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地質水文圖等圖紙,并及時上報地測處等有關部門進行交換。
8、負責調查和收集核對地面不害和相鄰煤礦、報廢老窯開采積水情況,度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其所在井田的位置,為安全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jù)。
9、負責排查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并負責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