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zhèn)鬟_貫徹上級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及時、定期、準確地對礦井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隱患的整改和落實,促進礦井的安全生產。
二、安全生產形勢定期分析工作,由礦長具體負責抓好落實,定期組織召開專題分析會議,礦分管領導、業(yè)務科室負責人、各工區(qū)區(qū)長必須全部參加。
三、每月10號、20號和30號為礦安全生產形勢定期分析日,上午組織全礦安全生產大檢查,下午16:00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對礦井的安全形勢進行全面、具體的分析,并針對存在問題,逐條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四、認真組織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礦長具體負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隱患排查專題會議,嚴格對礦井的安全形勢進行分析,認真查找安全生產存在的隱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實人員和資金,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結合上級有關通知、通報等精神,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組織不定期的安全形勢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和措施,抓好落實。
六、建立月度、季度安全形勢分析制度。每月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對礦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排查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措施,抓好落實;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形勢分析,針對季度氣候特點、井下生產現場動態(tài)情況,制定季度工作目標和措施,分解抓好落實。
七、充分發(fā)揮安全形勢分析的作用,嚴格安全目標、安全措施的落實考核,細化責任,逐級分解,嚴格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