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煙流進入礦井,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chǎn),特編制本制度。
一、井口房和主要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二、在井口房內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三、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每次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四、井口房附近20m范圍內的電器設備必須完好防爆,禁止采用白熾燈泡照明。
五、井口房附近必須安設消防管路。
六、井口房兩端的出口必須安設防止煙流進入礦井的鐵門或風障。
七、對于不符合本有關規(guī)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局部通風機入井檢查和吸風量測定制度(2021修編)
為保證局部通風機安全可靠的運轉,確保掘進工作面的正常供風,有足夠的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部通風機入井前首先檢查是否存有失爆現(xiàn)象,電纜接線盒防爆面間隙是否合乎要求,防爆蓋螺絲是否松動或缺少,接線盒內接線柱是否合格,是否缺件。
二、檢查機殼是否完好,有無裂縫,對旋式局部通風機兩節(jié)連接處,風嘴子與風機連接處,接線盒等高壓部位是否有襯墊,是否缺螺絲,螺絲是否緊固,是否漏風。
三、檢查進風口有無安全護罩,是否齊全,有無整流器。
四、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以后,要定期測定風量,每10天測定一次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和掘進工作面的風量,根據(jù)測風結果,對照配風計劃和作業(yè)規(guī)程,風量不能滿足要求時及時更換風機。
五、對于不符合本有關規(guī)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