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斜巷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支護質量好、軌道道岔質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信號及躲避峒室、有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二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二、把鉤工必須做到“六不掛”即:﹙1﹚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不掛;﹙2﹚聯系不清不掛;﹙3﹚“四超”(超寬、超長、超高、超重)車輛無措施不掛;﹙4﹚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5﹚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6﹚斜巷內有行人不掛。
三、絞車司機必須做到“六不開”,即:﹙1﹚絞車不完好不開;﹙2﹚鋼絲繩不合格不開;﹙3﹚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4﹚超掛車不開;﹙5﹚信號不清不開;﹙6﹚“四超”車輛無措施不開。
四、斜巷運輸嚴禁蹬鉤,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運輸物料期間人員嚴禁上下;斜巷上、下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安設與絞車聯動的聲光行人報警裝置。
六、斜巷運送“四超”(高度、寬度、長度、重量)車輛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
七、斜巷運輸嚴禁使用機車在上車場向斜巷內頂車,嚴禁用調度絞車向斜巷中裹車;車輛掉道時嚴禁用絞車牽引復軌,斜巷下車場禁止用絞車主繩帶車。小絞車禁止兩個方向牽引礦車。
八、新建礦井斜巷巷道、各車場、各甩道及峒室必須有施工設計,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相關規(guī)定。
九、軌道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聯合布置時,輸送機機頭處必須開鑿司機操作室,禁止在軌道側操作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
十、斜巷內必須設有水溝,流水不得沖刷道床。
十一、絞車安裝要符合設計要求,位置要便于操作,滾筒鋼絲繩要排列整齊,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
十二、小絞車出繩方向與牽引方向不一致時,必須使用導向輪,導向輪直徑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 40 倍,導向不得超過兩次。導向輪的固定方式應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十三、絞車附近 30m 范圍內不得安裝通風機(防噪聲干擾)。
十四、斜巷多水平提升時,各水平或各車場所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紅色警示燈,任一區(qū)段行車時,各水平皆須有信號顯示。
十五、斜巷軌道運輸系統(tǒng)的信號要聲、光兼?zhèn)?,安裝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墻(架),線路吊掛整齊。
十六、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
十七、斜巷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長度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車的長度(不超過一輛車長度)。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連,另一端掛在提升串車尾部車輛連接器上并連接牢固。
十八、斜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裝設阻車器、擋車欄和跑車防護裝置。阻車器、擋車欄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
十九、斜巷串車提升,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qū)段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在變坡點處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車長度的地點,安設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xù)往下跑車的連鎖擋車欄。連鎖擋車欄必須和絞車聯鎖,兩欄同時打開時,絞車無法運行。
二十、斜巷向下掘進時,迎頭向上要安設兩道常閉擋車欄,第一道距離迎頭或裝載機尾不超過 15m,第二道距離第一道不超過所提一列車長度加 3m,兩道擋車欄隨掘進機或裝載機前移。
二十一、斜巷向上掘進時,下車場起坡點向上 5m 安設第一道常閉擋車欄,距離迎頭或裝載機尾不超過 15m 安設第二道常閉擋車欄,此擋車欄隨掘進前移。
二十二、軌道質量:軌道、道岔鋪設必須達到《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合格品標準及以上。行駛斜巷人行車的軌道、道岔必須達到優(yōu)良品標準,斜巷軌道要設防滑設施,不得出現雜拌道和非標準道岔,不同型號軌道要分段敷設,接頭處要采用異型夾板。
二十三、必須建立嚴格的斜巷軌道運輸崗位責任制,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車輛連接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斜巷設備設施等處于完好狀態(tài),具體負責人和設備設施包保牌要懸掛在現場。斜巷各車場均須懸掛標注有斜巷長度、坡度、允許掛車數、鋼絲繩規(guī)格和安全設施等的標志牌。
二十四、斜巷運輸,必須配齊崗位工種人員并持證上崗,絞車司機與把鉤工不得相互兼任。